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江晓晨)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占用公共资源、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民出行等,这些都是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带来的问题。“僵尸车”长期闲置不动,车辆机件、电路老化,油箱残留的汽油泄漏,经过长年累月的曝晒,极易发生自燃自爆现象,造成严重后果。对小区居民来说,如何根治“僵尸车”一直以来都是顽疾。

上海市持续推进“僵尸车”治理工作,通过“专项工作”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机制,对小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和处置,并不断探索解决“僵尸车”治理难题的新思路。个人所有权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解决办法能否做到有法可依?

 

长期停放在小区里内“僵尸车”,占用停车位不说,还会拖欠停车费。小区物业很难精准找到这些“僵尸车”的车主,由于没有执法权,管理上也是有心无力。同样,一些“僵尸车”久未年检,车内堆放杂物,时间久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停放在上海虹口区凉城街道居民小区内的“僵尸车”(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供图)

家住上海市静安区的张先生(化名)4月13日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就停放着一辆两三年没动过的车。

张先生讲述:“我所居住的是上海市老小区,在小区里确实有‘僵尸车’的情况。我见过一辆车,从2022年开始就一直停在这里,其间也没有挪过位置。对整个小区的消防还是有一些影响的,比如车线路自然老化,或者整体机械的破损,还是有一些隐患的。”

张先生说,他们的小区一共有20多个车位,“僵尸车”让停车资源更加紧张。

张先生继续讲道:“对于小区里的业主,按小区规定只能停在这儿,任何人没有权利把车挪走。像我们小区的情况是没有固定车位的,采取先来后到的原则,只有走掉一个车,下一个车才能补进来。长期停放确实存在占用车位的情况。”

依据法律,“僵尸车”只要没有得到车主明确放弃权利的表示,废弃汽车仍然属于车主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人不得随意处置。

整治中的“僵尸车”被拖车拉走(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供图)

上海市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的中虹小区,曾一度存在“僵尸车”治理难题,时常会引发矛盾纠纷。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凉城新村派出所教导员李栋庭介绍,去年开始,街道引入由公安牵头的“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反复实践,最终形成“僵尸车”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李栋庭表示:“‘三所联动’是由公安派出所牵头主导、司法所组织协调、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撑,各方共同联动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工作机制。本身对于‘僵尸车’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范的指引,我们民警是对当事人开展一些消防隐患方面的法律教育。律师是对当事人进行一些民法典方面的普法宣传,因为该行为本身也是对其他业主利益的损害和侵犯。本身‘僵尸车’可能还有相应的经济纠纷,或者也跟物业存在固有纠纷。对车主而言,我们只要把道理讲清楚,绝大多数车主还是能够配合我们的工作。处置过程当中可能还涉及停车费用的调解,或者一些其他的纠纷调解,通过‘三所联动’的介入,能够更好地从源头上化解掉纠纷。”

“僵尸机动车”处置流程图(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供图)

实际上,治理小区内的“僵尸车”仍存在不少难点。由于小区居委会和物业没有执法权,工作中时常碰到车主不配合的情况;还有一些没有牌照的“僵尸车”很难跟车主取得联系。此外,交警和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也无从管起。李栋庭表示,治理“僵尸车”权责如何划分是个难题。

“我觉得对于‘僵尸车’的车主来说,有力无心,其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主动清理车辆,造成‘僵尸车’的现象存在。作为其他的一些主体部门来说,主要是有心无力,因为没有征得车主同意,擅自动其车,万一造成车辆损坏,可能会引发纠纷,会造成侵权。”李栋庭解释道。

李栋庭说,目前治理“僵尸车”仍缺少相应的规范,如何界定车辆是否属于需要被清理的“僵尸车”要靠平时工作的经验来判断。

李栋庭说:“主要从三个方面考量,比如长期停放在小区里无人使用并拖欠较多停车费的车辆;外观上残旧破损较严重,长期没有年检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绝大多数基本上都是有主车辆,清理过程当中,公安也会发挥自身优势,比较精确地比对到车主信息,找到其本人并开展清理工作。”

罗珏卿(二排中间)在“居委法苑”工作中(受访者供图)

除了“三所联动”机制外,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也在探索治理“僵尸车”的方法和经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罗珏卿告诉记者,去年6月,普陀区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在中远两湾城第三居民区试点成立了“居委法苑”,立足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赋能超大型社区,探索诉源治理的新模式。

罗珏卿说:“‘居委法苑’成立不久,居委书记向下沉法官提出,社区内有几辆僵尸车给居民们造成了不少困扰。在居委会、法院、社区民警、物业公司以及社区内的一些热心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成功把停放在主干道上的‘僵尸车’清理出了小区。”

此外,普陀区人民法院还指导居委会完善业主公约,研究拟制了《小区内部“僵尸车”治理司法指引》供社区工作参考。罗珏卿表示,该指引从认定标准、处置流程、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详细约定,确保后续发现一辆、处置一辆,避免出现“僵尸车”积压,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治理经验。

“物业公司社工应当对辖区内停放的机动车定期排摸,若发现疑似‘僵尸车’,要通过口头通知、张贴公告,或通过业主微信群通知等形式进行发布,尽量引导居民自行清理。如果车辆已达到报废条件,居委会可以提前联系好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去协助车主对‘僵尸车’进行处理。对于无人认领的车辆,可以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车辆信息进行比对,再由社工楼组长进行复核,锁定车主所在楼宇。”罗珏卿说,“对于一些不愿配合清理的车主,由居委会、社区民警、志愿者、下沉法官进行释法明理,向其告知‘僵尸车’停放的危害,如对出现突发情况需要救援或疏散造成了影响,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每一辆‘僵尸车’,应当登记好停放地点、车辆信息、破损程度等,并拍照取证,做到‘一车一档案’。”

尽管治理“僵尸车”面临诸多难题,但并非没有解决办法。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凉城新村派出所教导员李栋庭建议,在没有相应规范出台前,社区应充分发挥业委会的自治权。

李栋庭说:“在社区治理中,我觉得前期的宣传非常重要。我们要在各类小区里加强‘僵尸车’清理的宣传,使业主能够认同‘僵尸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对小区资源的浪费。其次,可以更好地发挥业委会的自治力量,在没有规范的情况下,制定一个小区的公约守则等,约束各类车主的行为规范。”

编辑:吴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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