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将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立法法是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了部分修改。本次是时隔八年该法又一次进行的重要修改。

作为“管法的法”,本轮立法法的修改有哪些重要看点?将对国家治理产生哪些影响?哪些修改内容与你我息息相关?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接受中国之声两会高端访谈《会里会外》专访时说,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她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共制定新的法律47部,修改法律11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此外还有一部法律解释;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召开39次会议,加开了8次,立法数量之多、节奏之快、分量之重前所未有。访谈中,此次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要点、对国家治理产生的影响、此次修改与百姓生活的关联,以及近年立法实践中一些规律性认识,均有涉及。

以下为部分访谈实录。

 

高质量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记者:换届之年,想请您用一个关键词来讲一讲您对两会的关注。

武增:如果让我用一个关键词,我想说是“高质量立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曾提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对立法体制、立法权限、立法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这将对今后的立法活动、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依循,对高质量发展也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记者:人们都形象地说,立法法是一部“管法的法”,您能解释一下它是怎么“管法”的吗?

武增:立法法是2000年我们国家制定的非常重要的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我们国家的立法体制里有多层级的法律规范,它们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制定。在诸多的立法主体与不同形式的法律规范之间,如何避免“打架”,如何很好地进行分工,使它们的权限划分明晰,这就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立法法这部法律就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对我们的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作了规定。可以说,立法法对维护我们国家法制统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这也是为什么要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一个重要原因。

适时修改立法法,让立法工作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

记者: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立法法,时隔八年再次对这部法律作出修改,有什么样的考量?修改的背景是什么呢?

武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在历史性进程中需要适时修改立法法,使我们的立法工作、立法活动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

修改立法法主要是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四是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促进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

我们说立法和改革总是呈现这样的一个关系,改革是变,立法是要稳预期,一般来说比较滞后。那么如何正确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个是我们在新时代需要面临的一个艰巨的任务。

记者:这次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草案,主要都在哪些地方作出了修改?哪些内容和我们百姓的关系会比较密切一些?

武增:一是总则。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做了完善,明确立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

二是完善合宪性审查的制度规范。把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到起草、审议、备案审查各个环节,实现了审查对象全覆盖、审查主体的全链条、审查程序的全过程,确保每一部法律、每一项制度、每一条规定都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与精神。

三是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制度。

四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程序和立法工作机制。

五是完善设区的市地方性立法权限。这和我们老百姓、基层离得更近,关系更密切。

这次在立法法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建议适当扩大地方立法权限,我们也考虑到这个实际需求,增加了设区的市可以对基层治理这样的一个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明确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

过去五年,立法工作成绩亮眼

记者:过去五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就?有哪些特点?

武增:自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提高立法质效,立法工作也呈现数量多、节奏快、分量重、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五年的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们这五年以来立法过程中最耀眼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我们通常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2020年完成了民法典的编纂,实现了新中国几代立法人的夙愿,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

规范合宪性审查,与时俱进把握宪法精神

记者:过去五年,在立法实践当中,我们形成了哪些新的规律性认识?

武增:第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充分发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

还有一个是,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这是过去五年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亮点和努力的方向。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律草案起草、审议中,法律通过出台前,就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依据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进行研究,运用宪法精神凝聚共识。

比如在2021年,我们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改,核心的改点就是实行“三孩”政策。在修法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计划生育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三孩”政策与宪法规定的关系是什么?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不是也要相应地修改宪法?

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开展了研究。最后的审议结果提出: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这条规定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也可以包容相关的配套措施。所以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既是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部署要求,也是与时俱进地理解和把握宪法的规定和精神。

基层立法联系点,让法律更接地气

记者:过去五年的立法实践中,我们还开创了哪些新的工作机制?

武增:一个工作机制是基层立法联系点。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充分肯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接地气、聚民智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并在那里首次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样一个重大理念。总书记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指示,为我们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持续稳步地深入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目前全国各地有500多个省级、5000多个市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立法联系点联动的工作格局。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了国家立法机关的直通车,已经有152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收集了意见15000多条,其中有2800多条,可以说是真知灼见,在立法中被吸收,在我们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外提问】

重庆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中心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秦琳越:一些居民对于基层立法联系点还存在不熟悉不了解的情况,该如何有效地调动居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呢?

武增:基层立法联系点最大的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将广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直达国家立法机关。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一定是专业的法律问题,也不需要讲法言法语,原汁原味地反映情况、提出问题就能够使我们更加了解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我们把这些情况进行综合,在法律制度设计中体现出来,就使得我们法律能够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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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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