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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2019-04-04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4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昨天(3日)印发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未来,我国将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领域优先培育产业人才。 2019-4-4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实施办法》提出,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原则开展,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谭永生表示,这有利于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谭永生: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必须要紧密对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通过搭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的平台载体,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基础。

  《实施办法》规定,各地可依据相关认证标准,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录。进入认证目录的企业,由国家按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谭永生认为,让企业在合作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能够更好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谭永生:只有为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提供“真金白银”的政策保障,才能保证企业拥有较强的主体意识。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改革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切实提高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将引导更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预计到2022年,我国将建设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学习工厂”。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