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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类建设项目须在四年内竣工

2018-10-19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19日消息(记者杨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日前,深圳市规土委出台新规。新规指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完成,对于非住宅类的建设项目,根据楼层高度和建筑面积的不同,分别给出了明确的开工和竣工期限。2018-10-19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深圳市规土委土地利用处工作人员柳景国表示,此次出台新规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供应后期批后监管力度,预防土地闲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柳景国:从我们近几年的调查来看,建设用地开竣工的比率普遍偏低,特别是产业用地,按时开竣工的比例不太理想。

  依据新规,土地使用权人竣工延期的,每延长3个月,需按合同地价的1.5%交纳违约金。

编辑: 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