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
2015-08-07 07:00: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7日消息(记者 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高法昨天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从9月1号起施行。根据该司法解释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应予认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15-8-7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允许企业之间融资,绝非意味着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完全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杜万华;生产经营型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必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紊乱。司法解释专门对企业间借贷应当认定无效的其他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编辑:付若愚
关键词: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08-06 15:09:00
2015-07-29 16:26:00
2015-07-29 12:02: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