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雄安7月30日消息(记者孟晓光 谢宾超 河北台记者高丽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9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通过,明确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国家和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雄安新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实施了中央和河北省关于支持雄安新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引导和规范了雄安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等关键性、综合性事项。此《条例》的内容有哪些亮点?它的出台对雄安新区建设和发展有着怎样的意义?

《条例》紧扣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实际需求,重点从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开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等8方面进行了规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说,《条例》明确了管委会及其内设机构的法律地位,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明确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行使国家和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条例》充分借鉴了深圳、浦东、滨海新区等改革开放先行区的立法经验,将新区规划建设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法律规定。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认为,《条例》的出台发挥了立法“试验田”的作用,赋予雄安新区新职责,破除雄安新区体制机制障碍。梁洪杰说:“赋予了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的行政执法权、行政复议权,以及行政应诉职责,这些都是雄安新区的全新职责。”

周英说,根据规定,雄安新区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雄安新区还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产业准入制度。“《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雄安新区各项规划执行的刚性约束,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等高端高新产业。”

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峰表示,《条例》是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升档提速、行稳致远的关键性立法,接下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条例》中方向性、原则性的条文,要加快细化出台一批务实管用、前瞻性强的配套政策制度;对鼓励性的条文,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等方式逐一抓好条例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