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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自诉追究老赖刑责获得法院支持

2016-02-25 18:3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5日)发布六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获得法院的支持。

  典型案例中,郭可存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11万多元,两次拘留后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自诉,郭可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李许东领取保险理赔款后挪作他用,致使案件无法执行,被自诉后主动履行义务,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在一起担保追偿权纠纷中,刘永宾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并且高消费,日常驾驶的奥迪轿车中装的“九五至尊”香烟十条,还有LV包和六盒茶叶被查获,被自诉后,与申请人达成协议,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介绍,拒执罪自诉案件,他还钱的态度怎么样并不影响定罪,但影响到量刑,这些典型案例看出来,这个程序一启动,他就“软”了,“我赶快还钱吧,你判的轻一点”,对执行工作助推作用很大,威慑力体现出来了,有比较好的效果了。

  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的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申请执行人可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债务人刑事责任。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这赋予申请执行人一个更重要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告诉老百姓,特别是告诉申请执行人,你有这样的权利,你可以用自诉的方式去追究欠款人、拒不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最高法;典型案例;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