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重访冤假错案当事人
2014-10-24 00:3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10月24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10月23日下午,为期四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依法治国”四个字背后,每个公民都可能有着不同的期待。在这个主题之下,我们的记者采访了几位曾经因为法治话题成为舆论焦点的人物。
张高平:依法办事,会少一些冤假错案
2013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叔侄二人再审改判无罪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之际,记者再次采访了他们。
张高平认为把依法治国放到这样高度是件非常好的事情,一个国家应该做到有法必依,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公正司法。他说:“如果大家都依法办事,社会就会多一些公平公正,少一些冤假错案。如果当初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我们叔侄俩就不会冤枉在牢中呆了十年。当然,也正是因为正直的石河子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飚依法办案,我们案件才能得昭雪,我们才重见天日,并且得到了国家的赔偿,这也是依法办案的体现。所以说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不仅对国家很重要,对每个公民来说都很重要。”
赵作海:希望人人都能懂法律、用法律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的农民赵作海,2002年因一起杀人碎尸案被关押了八年,2010年被宣告无罪。法院同时启动了追责机制,赵作海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获得了国家赔偿。现在,赵作海是商丘市的一名环卫工人。几天来,他一直关注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对于推进依法治国,赵作海和他的老伴李素兰最大的期待就是人人懂法。法律不仅仅是出现在条文里更要落到实处。他说:“依法治国就是人人都得懂法律,都得学会法律。法律不是一个人的法律,而是大家的法律,法律要真正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的权益。”
佘祥林: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要有法必依
湖北省京山县的佘祥林同样因为冤假错案被公众所熟知。他曾经因故意杀人被判刑,1998年,湖北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2005年9月2日佘祥林领取了70余万元国家赔偿。
佘祥林在读完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后表示,这次四中全会给更多的人带来了法律的保障。他说:“如果法律做不到公平正义,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普通人和老百姓,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要有法必依。”
【专家解读】公报让人民树立起对法制的信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认为是执政党绘就“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对于这份公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的法律学者尹飞认为,最应该值得关注的是报告里提出了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以及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
尹飞表示,早在2010年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已经基本建立,这个庞大的体系之下包括许多具体性的法律法规。公报里的“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实际上就是当行政法规和地方出台的法规侵犯了公民利益时,可以通过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而解决问题。之前这个制度虽然存在,但只是一个简单的条文,并没有严格的程序。而如今明确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以及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意味着宪法将在我们社会生活中进一步发挥最高权威的作用。
尹飞教授还认为,这次的公报将会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一些实在的变化。法制意义在于能够真正的保护每个人的权力,给人们带来安全。随着四中全会决定的通过,一方面我们的立法质量会进一步的提高,即法律实现分配正义的时候会更加全面的顾及各个阶层人民群众的利益,尽量的社会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的提出标志着未来的执法机制和执法体制也可能会有所变化,司法机构将会更加公正,司法的权威性也会得到增强。在这个过程中全体人民会逐渐树立起对法制的信仰,然后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编辑:刘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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