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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年底前覆盖所有参保人群

2015-08-03 09:19: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记者张棉棉 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昨天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提出,今年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根据意见,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此次下发的《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

  梁万年:当你自付的部分超过一定比例就会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了,就会出现因贫致贫,因贫返贫了,那么我们就认为这个病是大病了,可能是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年的累积费用就很高,我就认为它达到了大病了。

  截至4月底,31个省份均已开展相关的试点工作,覆盖人口约7亿,梁万年介绍,今年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人群,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群。

  梁万年:截至今年4月底,有31个省份都开展了相关试点,其中16个省份全面推开,分别又有287和255个地市以上城市开展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大病保险工作,整个覆盖人口是7亿人口,由于各地试点经验不平衡,部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仍然较重,为解决试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与基本医保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合力发挥托底功能,同时尽快让全体的城乡居民从大病保险这项制度中多受益,国务院决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这种制度要与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包括商业医疗保险、基本医保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的医疗支出,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按照要求,对所有城乡居民参保人群在大病时所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过一定的额度由大病保险报销50%以上。

  梁万年:超过一定的比例额度是如何来判断,原则上是根据上一年度统计部门所公布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这种标准作为主要的测算依据,这种报销也是分段的,个人支付比例越高,负担越重的地方报销比例越高,所以从前几年的试点来看,原则上一般都是50%-80%之间,当然这种报销以后可以使大部分的一些个人支付通过再报销至少50%以后可以有效减轻他个人的支付部分,防止因贫致贫,因贫返贫,同时我们还有些特殊困难的人群,对这些人群在我们文件的制定过程当中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实行精准性的一些政策,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向他们倾斜,对大病保险提出了这个要求。

  梁万年介绍说为确保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在总结地方经验和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意见》规定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梁万年: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来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在正常招标不能确定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明确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维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的盈利率。

编辑:许璐娜

关键词:大病保险;参保;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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