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12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5-04-21 09:25: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1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国家电网公司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给予12名相关责任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这次国家电网通报的12人分别是:国网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李富生犯有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违反财务制度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华中分部副主任魏庆海犯有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英大传媒集团卓越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原任总经理刘宇峰和现任总经理孔庆军,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刘宇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孔庆军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鲁能集团原北京人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郭超远,为本单位购置物品犯有严重铺张浪费错误,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集团副总经理尹衍利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湖南常德供电公司在招聘所属集团企业用工人员过程中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给予湖南常德供电公司总经理张亚林、副总经理张欣、湖南德力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双斌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此外,重庆北碚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变电经理周小荣,利用企业设备承揽私活收取好处费,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新疆阿克苏乌什县供电公司经理易四海和党支部书记王庆舰设立“小金库”,给予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编辑:许璐娜
关键词:国家电网;违规;八项规定;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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