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平:只有让宪法融入生活 才能弘扬宪法精神
2014-12-04 10:2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2月4日,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姜平做出独家点评:
姜平:国歌,我相信人人都会唱,但是宪法就不一定人人都会背了。有些人可能认真读过宪法,但把宪法跟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发挥实际作用的,可能比例就更少。这也是为什么12月4日限定为国家宪法日,这里强调了一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从这个话里能够感受出,我们越是强调做好什么,有时候恰恰说明有一些地方是需要去进一步完善的。
对于这一点,相关的领导、部门,包括一些机关并没有去回避。习近平主席最近就谈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里就提出一个约束性的要求。
安徽一个退休的检察官向最高检举报自己办错了案,称当时是有领导打招呼就把这个案子办成了有罪。这里一些情况就出现了干预司法的问题,但是一旦依法治国,有时候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的领导就说不上话了,我们也可以认为削弱了权利,所以这一点我觉得咱们是站在另一个高度来认识宪法对于这个国家的重要性。
另外一方面,现在在学校里去普及一些宪法相关知识,这个是形式上去融入,跟大家学国学一样,背三字经、背论语,我们先去背,把里面的相关内容耳濡目染,先去了解。宪法走进学校、走进生活等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普及,接下来属于内容上的普及,就是从实际效果上,让大家感受到法治社会的优越性,比如现在北京市说公交车严禁专用道内超车,这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通过一些公共服务的机会,去树立一些典型,做一些表率的作用,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来依法来办事,遵纪守法,而且鼓励大家要遵纪守法。只有遵纪守法而且是进行相应监督,我们才能够坚持依宪治国。相信宪法肯定会融入大家生活当中。
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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