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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今天开庭 被告拟被追究刑责
2013-08-27 11:5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央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今天上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巨鑫联盈法定代表人朱梓君等13名高管,被指控在近两年半时间内,以假借销售商品为名、以“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等途径,变相吸收公众资金26亿多元。
从9点45分开庭到现在,法庭调查大部分时间是公诉人在讯问第一被告人朱梓君,朱梓君是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他一开始就辨称巨鑫联盈是有实际商品的,他没有承诺过高额回报,但他承认,巨鑫联盈的这种运行模式是他设计的。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2月到2012年5月这个期间,朱梓君先后伙同这个公司的董事长徐苏宁、总裁肖章定、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涛、原副总经理刘京川,并和公司执行总经理倪志恩以及培训总监、客服总监、财务总监、市场总监、审核部经理、呼叫中心经理、石景山服务中心负责人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为名以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这些图形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的方式给付高额回报,变相地吸收公众资金,达到了26亿多元。
公诉机关认为,朱梓君等13名被告人无视国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了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上述这1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中倪志恩等八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的地位或辅助作用,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而认定公司的总裁肖章定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之罪的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经过法庭旁听,记者了解到,肖章定被第一被告人朱梓君称为师傅,这个人曾经因非法经营传销诈骗数最并罚被判刑,刑满出狱后被朱梓君请到了公司,任公司的总裁,朱梓君说这是对师傅的一个回报。
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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