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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通知 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9-07-21 11:0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1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选择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园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业通过缴纳费用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专业的环保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模式。机制如何引入?园区治污难题将如何破解?记者就此采访了参与前期试点评估工作的专家。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了预期成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园区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阵地,由于各方面原因,部分园区污染治理能力不足,污染治理专业化水平不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为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经研究,决定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通知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通过开展园区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按效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新机制;创新治理模式,规范处理处置方式,增强处理能力,实现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新政策引导,探索园区污染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此次两部门发布通知以前,已经在部分地区进行了改革试点。“在浙江、贵州这些地方针对固体废物、水污染物第三方治理做过改革,做过试点。我参加过一些试点的评估工作。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之上,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就出台了这个改革文件。”

  常纪文表示,从前期试点情况来看,这次通知针对的是各地方、各部门提出的一些现实问题。“现在很多地方有一个趋势,就是化工企业要建园区,在这个背景之下,园区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就显得尤其重要。而且一些地方在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过程之中,特别是园区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有些重点、疑点和难点的问题需要解决。这一次文件就是针对现实中各部门、各地方提出来的问题,开展改革部署。譬如关于双方责任的问题、企业的责任和第三方处理企业的责任如何界定的问题,都做了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了实施范围,强调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园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在钢铁、冶金、建材、电镀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长江经济带重点在化工、印染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在电镀、印染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常纪文表示,通知中涉及到的园区,具有地域代表性和行业代表性。

  此次通知还具体部署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包括:培育第三方治理新模式、规范合作关系、推动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和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通知也明确了相关的政策支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给予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通知对园区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涉及排污企业、治污企业、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众和环保监管部门等多个主体。据了解,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从发达国家环境污染治理的经验来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社会共治是环境污染治理的有效途径。因此,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体制发展的必然趋势。

  常纪文认为,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优点来看,值得全面推广。“第一个是集中控制污染的效果好,整体减少园区污染物的排放;第二个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有竞争了,所以它的成本比较低;第三个是技术好,是竞争性的方式产生的,所以它的技术应该有保证,也能够保证处理的质量。”

  相关专家表示,考虑到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环境污染治理体制改革的渐进性过程,政府必须以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为导向,从多方面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逐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诚信规范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