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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纲领性文件正式发布 破除机制弊端实现城乡真融真合

2019-05-07 07: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7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我国将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意见》提出,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该《意见》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厘清当前认识,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制定发展政策,描绘发展蓝图具有重大意义。但融合不是简单地画一个圈,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水乳交融。怎么实现融合?改革的总方针是什么?如何破除城乡二元中最基础的桎梏?

  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介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城乡融合发展,根本目标是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等要素流动不顺畅,是城乡二元壁垒的突出体现,也是城乡差距的根本所在。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城乡融合发展,人是第一位的。现在的限制因素包括土地制度、人口管理登记制度、集体成员身份制度,这样的制度制约了城乡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人口在城乡之间合理自由的流动是整个要素资源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所必须的。

  对此,在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必须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陈亚军说,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重点是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并以居住证为载体,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审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

  《意见》同时指出,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加快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副司长周南说,其着力点有四个方面。“首先是教育,要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第二个是医疗,要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鼓励城市大医院对口帮扶或者发展远程医疗来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第三个是文化,要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四个是完善统一城乡的社保制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是城乡居民最关切的民生热点,所以未来要加快实现各类社会保险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充分发挥社保对保障人民生活、对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就是收入问题。《意见》里明确提出,要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个方面的收入。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介绍,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减少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另一方面是对没有落户城镇的农民工,要从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这三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既要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等政策,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收入;要提高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并且把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成员,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此外,《意见》还就如何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陈亚军表示,按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并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行紧密衔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第二步,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