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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公布 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超3000亿

2019-04-05 09: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5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天(4日)下午对外公布。方案提出了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明确了延迟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等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国新办昨天(4日)下午就该方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这次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保制度,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说,《方案》直接降低社保费率的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二是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年4月30日,即失业保险继续实施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的费率是各地可继续根据基金累计结余的情况确定降低的幅度。

  游钧强调说,这两项措施当中,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幅度比较大,是关键性的举措。那么,本次降费,尤其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将会产生哪些效果?游钧表示,一是较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负担;二是受益面广;三是有利于促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四是有利于扩大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游钧还表示,在做方案的时候,对方案未来实施效果进行了认真地测算。预计2019年,按照现在的《方案》可以减轻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大约是1900多亿元,同时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大约1100多亿元,三个险种合计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3000多亿元。

  《方案》中还提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提出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游钧表示,这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用它来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就可相应地降低,缴费负担就会减轻。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水平总体偏低,不少职工是按照缴费基数的下限来缴费,他们的缴费负担会进一步减轻,能够更多受益。”

  对于广大退休人员最关心的,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养老保险能否按时足额发放的问题?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回应称:“请大家放心,降费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也就是说,不会出现养老金发不了的情况。因为,从总量上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从结构上看,绝大部分省份在执行降费政策后,基金收支状况仍然比较稳健,具有较好的支撑能力,不会出现‘穿底’的情况。”

  对此,游钧补充说:“降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没有这个前提,降费就无从谈起,这一点请大家放心。不仅如此,我们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还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使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社保费一组组长郑文敏就记者提出的税务部门将如何确保降费率政策的落实问题,回应了“四个到位”:“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我们已梳理制定了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二是业务支撑到位。我们将指导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成效。三是宣传服务到位。四是督导考评到位。我们诚恳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令各级税务机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实际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编辑: 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