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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代表 新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厉莉:让法治信仰扎根人民心中

2018-03-05 07:48:00来源:央广网

  编者按:新时代展开新蓝图,新期望凝聚新力量。2018年全国两会,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全新亮相。迎着新时代的春风,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他们弘扬新时代的奋斗精神,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履职尽责、参政议政。他们的提案议案是怎样诞生的?他们为两会带来哪些新气象?他们看两会有哪些新视角?

  央广网北京3月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对于39岁的厉莉来说,有时间陪伴四岁的孩子是她最幸福的时刻。2001年,厉莉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此后的2007年、2009年,为了帮助身患白血病的上海姑娘桑桑,厉莉先后两次捐献造血干细胞,也因此一再推迟孕育计划。她说:“当时的桑桑还是个孩子,只有16岁,其实我当时的想法非常简单,就是要尽我自己的可能,让这个生命延续下去。”

  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首都道德模范、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当鲜花和掌声纷至沓来,厉莉从未忘记对于法律事业的坚守。今年,她被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发现,民间借贷纠纷多年呈上升趋势,非法放贷现象日益严重。就在今年3月初,河北一名大学生因身陷网络借贷自杀身亡,再次引发社会关注。以北京法院为例,2017年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是145721件,五年之内民间借贷案件增长了四倍。

  厉莉分析,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经营性放贷业务快速发展,客观来说,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是它积极的一面,但同时引发了诸如暴力催收、与黑恶势力勾结、侵犯个人隐私、过度信贷、虚假诉讼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频繁出现。

  厉莉和她的团队开始了深入调研,今年,她准备向两会提交关于增设“非法放贷罪”的建议,治理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乱象,防范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她说:“有必要将‘非法放贷’作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通过在《刑法》分则中增设‘非法放贷罪’,以防范金融风险,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

  两会前夕,厉莉再次和调研团队一起讨论建议中的表述细节。近五千字的建议稿,他们已经反复修改琢磨了很多遍。

  厉莉:咱们要报两会的“非法放贷”建议,已经修改了第五稿,大家结合本职工作,有没有其他修改建议。

  法官:通篇用词统一的问题,是用“债务人”还是“借款人”?还有……

  厉莉:“非法放贷”与 “高利贷”有共同之处,但却有本质区别。将“高利贷”入刑,打击的是收取高额利息的放贷行为,而将“非法放贷”入刑,打击的实质是逃避金融监管的放贷行为。

  在这份建议里,厉莉特别阐述了“非法放贷”的加重情节。比如放贷行为致使他人死亡、重伤;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组织人员众多非法获利比较大;以暴力、胁迫、欺诈、寻衅滋扰等方式催讨债务;侵犯、泄露他人隐私……

  “爱审判,爱思考,爱快乐地去做公益——我是厉小法。”这是厉莉的微博简介。作为2980名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新鲜力量,厉莉最大的愿望是让法治信仰扎根人民群众心中,为国家和人民提出更有价值的建议。她希望她和她的团队能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通过审判,让法治信仰能扎根于每个人民群众心中,同时也希望自己能多学习多成长,为国家和人民提出更多有价值的建议。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