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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截留土地补偿款追踪:科尔沁区承诺连本带利返还

2015-06-18 07:40: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通辽6月18日消息(记者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之声追踪了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村民质疑有关部门违规征地、截留土地补偿款9000余万元的事件。村民们说,他们的口粮田在两年多前被莫名“征收”,总面积约2500亩,区政府文件中明明规定每亩地的补偿是9万元,但最终拿到手的却只有每亩5万4千元,900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款不知去向,而且从始至终科尔沁区有关部门也没有向他们出示过征地批准文件。昨天(17日),科尔沁区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应。 

  据《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土地收储项目征收公告》记载,“经区委、政府研究决定,对红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两宗土地进行征收改造。”数据显示,此次征地两宗地块总面积为2500余亩,收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为:大田作物用地9万/亩,其他地上物根据实际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另据新立屯村部分村民提供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记载,甲方(征用方)为新立屯村,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为5.4万元/亩。据魏家窝堡村部分村民提供的《土地征用补偿协议》记载,甲方(征用方)为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同样是5.4万元/亩。

  两个补偿标准间,1亩地差了3.6万元,2500余亩地就是9000多万元。

  昨天,科尔沁区常务副区长于会涛接受中国之声采访。

  于会涛:一个是立即责成相关的乡镇和土地部门把事情调查清楚,同时在上午九点半召开了常委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听取了乡镇和土地部门对这件事情的汇报。在过程中,如果群众的权益在哪块有损失,我们政府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争取给群众一个非常满意的答复。

  于会涛介绍,相关事件也引起内蒙古自治区和通辽市的高度重视,并已责成科尔沁区在15天之内把事情调查清楚,向上两级土地部门反馈意见。关于未拨付到位的土地补偿款,于会涛说:

  这笔钱又两个组成部分,一笔是要发放到村民手里边的,这笔资金已经完全发放到位了。另一笔钱是要给集体做公益性提留的,由于财政资金的紧张和困难,暂时还没有完全拨付到位,我们常委会议已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内组织资金,我们书记还专门提了一个要求,要连本带利返还给村集体。

  针对村民们反映的每亩9万元和每亩5.4万元的两个补偿标准,红星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文字说明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村集体与村民个人按4:6的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分成。”

  科尔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玉顺:原则来讲是依据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这件事情在整个通辽地区基本都是这么开展的。

  另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收(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针对村民们关注的土地征地批准文件,科尔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玉顺说:

  刘玉顺:我们这块地他不是说整体的去批的,是按项目批的。主要的原因是按照通辽市政府的要求,我们整个在城东片区出现了一个东扩南移的战略,他做出的这个3000亩是个规划项目,所以说他在公告的时候需要发一个区域。就是用到的时候,他老早告诉你老百姓了,就是说这个区域还是要使用啊,使用的用途是什么呢,就是工业用地了,就是这个道理。

  记者:就是你这个整体的《红星街道办事处土地收储项目》是没有批准文件的?对吗?

  刘玉顺:对呀,他是按照单元来批嘛。

  记者:就是你明明发的是这个项目的公告,但是你没有这个项目的征收批准文件,你只是这个项目之中的一个一个小项目的批准文件?

  刘玉顺:对。就是说我们公告的时候就是将来都作为这个地区的一级开发的地方。

  记者:之后你真正去报国土部或国土厅去报批的,是整个这个项目当中的各个部分?

  刘玉顺:对、对、对。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叶剑平:严格的说,所谓的征收就必须有政府的批件,才能实施征收,否则就没有权利进行征收。他这个就相当于预征,你打着一些还没有落地的项目的名义去预征,预征以后这些项目又没有落地,还浪费了土地,而且破坏了耕地,这些现象要避免。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编辑:高梦蝶

关键词:内蒙古;截留;土地;补偿款;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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