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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塌楼事故:网传“楼内遗留财物不赔”说法不实

2014-04-09 07: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奉化4月9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曹美丽)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关注浙江奉化塌楼事故。目前事件原因追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全面展开,参与建设施工的3名直接责任人员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奉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其他的相关责任调查也正在进行中。

    浙江奉化塌楼事故3名直接责任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坍塌的居敬小区第29幢居民楼大概有15户居民。从4月4号倒楼之后,锦屏街道办事处就向29幢的住户发放了3千元的慰问金和人均每天150元一共是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考虑到这些住户缺少生活必需品,从4月6号开始,每户再补助5千元,同时为妥善解决29幢住户过渡房安置的问题,奉化市政府和锦屏街道办事处当天商定,安置费按每月每平方20元的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1年,后来这个发放标准曾一度引起当地居民争议。昨日记者了解到,这个方案标准不是针对这次倒楼事故出台的,而是当地政府对危房解危一直都有这种办法,早就有这个政策了。当地的街道也组织干部入户结对帮扶,进一步做好这个善后工作。周边的5幢居民楼也是清空了,把居民都安置到了其他的地方。对这些居民,也是每人暂时发放安置费600元。如果是确实有困难,无法解决住宿的家庭,当地政府落实到了奉化大酒店作为临时安置点。目前很多搬出去的居民还是选择投亲靠友。

  参与建设的3名直接责任人涉嫌重大的工程安全事故被奉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责任调查是正在进行。这个是针对房屋开发建设中的工程发包、勘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等主要的环节和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当地是成立了由纪委、公安、检察院相关执政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合专案组,昨天记者也是在奉化采访时,试图了解三名嫌疑人的背景,但是当地政府以办案为由并没有透漏相关的信息。

    网传“楼内遗留财物不赔”说法不实

  除了责任人的初步确定,昨天在网上还流传着一条消息,标题也是十分吸引眼球。有媒体报道,“除了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发放一年的过渡房安置费,和奉化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居民的5000元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补助之外,当地政府拒绝为居民被倒塌楼房掩埋的财物提供补偿。”对于这种说法,中央台记者杜金明向奉化市锦屏街道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核实。他说,当时现场确实贴出过告示,写着拆除中造成的房屋内任何遗留财物毁损、遗失,住户不得要求赔偿。但当时这个告示没有落款,这才让人误以为是当地政府贴出的。实际上,这是负责拆除楼房未倒塌部分的拆迁公司的告示。是拆迁公司说的,不管赔偿房屋内的财物。这位负责人表示,在房屋拆除之前,街道相关人员已经配合住户把一部分贵重物品搬出去了。

  负责人:拆迁过程当中,我们怎样把损失降到最低,所以后来又组织老百姓到现场,由我们的工作人员陪同,基本上我们工作人员搬下来的。

  针对坍塌楼房内遗留财物补偿问题,目前,奉化市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房屋坍塌具体原因,开展相关责任主体认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部门出面向责任主体追偿,确保依法赔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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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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