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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ATM机故障多吐款被判5年 当事人服刑后申诉重审

2013-05-23 07:20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许霆(资料图)

  中广网广州5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张立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果你到银行ATM机上取款,这时取款机出现故障,机器出钱比你要取的数多,你会怎么办?7年前,国人或许对这个问题的答案莫衷一是,但有一个人让此类事件有了一个标签化的名称——他就是许霆。

  2006年,许霆在广州因银行ATM取款机故障,获取17万5千元人民币,被指控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激烈辩论从法庭延伸到高校、法律界、金融界、传媒界乃至普通民众。

  许霆上诉后被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2010年,当事人许霆刑期已满,重获自由。然而三年后的5月13日下午,许霆却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现在,他要对当年的案件提起申诉,要求重审。

    许霆:这是一个透支事故 不能算盗窃

  与刚出狱时不愿意再提案件,也不赞成申诉不同,现在的许霆在谈到申诉理由的时候,语气非常坚定,他认为当初银行完全可以通过账户记录找到自己,知道钱的流向,就不能算盗窃。

  许霆:不是一种盗窃,不是钱丢了,只要它承认这个账户上走账,就不会说这个钱丢了,不是银行的钱被我偷了。当时银行的合法依据就是发一个追款通知单,如果我透支了,我多取它钱了,然后追我的钱,我规定时间不还,它再可以强制执行,向法院起诉,这是它的合法依据。

  许霆说,是一位新加坡网友的“私信”启发他用银行的法律规定分析案情,除了与金融机构人员交流,还和网友一同绘制了幻灯片,一步步解构自己的案情,所以现在很容易讲明白自己申诉的理由。

  许霆:抓进去被判之前,我觉得不知道结果,很茫然。这个案子上调到中院以后就知道肯定要重了,15年以上,心里大概有个谱。判了无期以后,心情就是无奈,该如何去面对无期的生活。当无期改为五年,心里很感动,也觉得上天对我的付出、对我的想法有个回报。媒体报道、关注的人非常多,改了五年已经是很不容易,从无期到五年,对于我来说其实也该知足了。

  除了知足,许霆当时也找不到依据申诉。

  许霆:当时我的一个想法,不能再有变动了,如果变成无罪或者缓刑马上出来的话,那对法律权威尊严的伤害,是很重的。服完刑出来以后,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我不是犯罪的。最后经过不断的探讨、交流,我才逐渐才明白,从银行的本质、制度来讲,这个东西其实就是一个透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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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邹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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