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5日消息(记者马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最受大众瞩目的议程之一,莫过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买卖双方合同订立到个人婚姻家庭关系,再到保护人格权……让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民法典的编纂如何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民法典通过后,如何推进宣传和普及,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23日,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接受记者采访。

  一个人一生中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正是因为如此,李少平表示,中国的民法典是以保护人民权利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并根植于中国社会的法律。李少平介绍:“我们的民法典是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权利的。我们的民法典是解决中国人的问题,根植于中国的社会。”

  社会关注度高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本问题,是这次民法典编纂工作中的关注点和切入点。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草案也作出了针对性的修改。例如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以及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等。

  李少平说,民法典的编纂使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更加系统;民事权利保护更加具体;民事责任承担更加科学;民事法律关系更加明确。李少平表示:“比如居住权,比如随着信息化发展,区块链、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这一次法律都增加了规定。在生态领域,大家感觉以前破坏生态,只给一些恢复性补偿,这一次规定,破坏生态系统要进行惩罚性赔偿。比如知识产权,以前侵犯知识产权,按照盈利多少给一定处罚,这次规定知识产权也有惩罚性赔偿,这是多少年大家一直在反映的问题。再比如同伴互相搭车,发生事故怎么赔偿?无偿搭车怎么合理界定双方责任,这一次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与许多国家的民法典不一样,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最大亮点。草案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等。

  李少平表示,民法典的编纂立足于全面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使今后民事纠纷的解决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李少平说:“民法典的编纂不是凭空来的,它是大量民事法律司法实践的总结,有很多制度比如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都经过反复研究。所以我觉得这也是民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也对我们民法理论有了进一步定型和成熟。”

  从2014年10月提出立法任务,到2017年3月通过民法总则,再到2019年12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民法典立法之路蹄疾而步稳,一步一个脚印。李少平说,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象征,是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到达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李少平表示:“在一个国家法治建设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有条件、有能力去制定它。当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繁荣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把它制定好。我们国家进入了新时代,这个绝不是一句空话。就民事领域来看,我们先后制定了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一系列的民事规定。这一次民法典编纂就是在这些法律基础上,把里边不适应的东西修改了。它是时代的产物,是我们进入新时代的一个最重要的表现。”

  总共7编,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可以说是数目繁多、体例庞大。未来将如何让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李少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做好“释法”工作,同时将把民法典作为未来普法宣传的重点,让它真正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李少平说:“民法典确实带有一定的专业性。从司法角度讲,最高法也准备认真清理和民法典相关的司法解释,进一步选择各种各样的典型案例。有时候‘以案说法’的效果会更好,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使法律的一些精神、法律一些规定能够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结合我们的普法把这个法列为重点。学法懂法,才能够用法遵法,最后形成我们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