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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移动拒绝法院调取死者通话记录 专家:应依照民诉法规定

2017-08-04 17: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利川8月4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湖北利川移动公司被利川市人民法院开出50万的罚单。利川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需要调取死者的通话记录,但利川移动公司方面以《宪法》及《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拒绝法院调查取证。法院究竟有没有权利调取通话记录?移动公司和利川法院,谁更占理?

  在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死者孙某在为被告李某喷外墙漆的过程中,不慎从五楼坠落摔伤,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向利川市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被告及众多目击者称,死者在摔落前曾与他人通话,情绪比较激动,被告随后向法院申请调取死者摔落前的通话记录,以此证明死者存在重大过失。

  依据被告的申请,办案人员于8月1日前往利川移动公司调查取证。利川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因为案子涉及到移动需要配合我们,所以才请他们配合。”

  但法院方面表示,利川移动公司综合部信息查询负责人唐某以《电信条例》等部门规章、内部规定,上级部门不批准为由,拒绝法院调查取证。传唤之后唐某仍不配合法院查询。因此对利川移动公司做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对唐某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这个事情出了以后我们也专门问询了利川分公司,在和法院沟通过程中,双方都认为彼此对法规的理解方面产生了误会,导致了这样的事件。”

  按照处罚决定书显示,法院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等。其中,第六十七条明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方面表示,运营商出于对用户通话隐私的保护,此前一直依据《宪法》及《电信条例》来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电信运营商这边一贯遵循的最早的都是按照《宪法》和《电信条例》的规定来的,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部门开具相关手续之后,可以到移动公司来调取涉及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通话清单,一般除这三个单位以外,原则上我们都是没有接受过这样的程序,所以这个情况对于我们来说也确实是第一遭,可能下面分公司就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的。”

  据了解,移动公司方面已与法院已经进行沟通,但罚款的情况,双方没有透露。利川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因为请移动协助只是案子的一个过程,整个案子还在进展中。”

  法院调查取证遭运营商拒绝,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谁有理?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琨认为,电信条例是行政法规,民事诉讼是基本法律,应该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地位是由《宪法》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在《宪法》里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调查取证权应当是审判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也想强调一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咱们国家是依据《宪法》颁布的基本法,在这个基本法确认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对拒绝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相应的司法处罚也是没有问题的。”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利川;移动;法院;死者;通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