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北风“急救”北京污染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新闻晚高峰 > 正文

汽车三包引热议 评:维修成本过高最终会损害消费者

2013-01-15 17:1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专家解释汽车三包适用退换货条款四种情形

  中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记者沈静文 满朝旭)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包修、包换、包退,简单六个字,却概括了中国汽车三包立法的8年漫漫长路。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中国之声独家首发,引发一片叫好声。相比车主略带观望意味的喜悦,车企可谓百感交集。“三包”无限好,问题是怎么包?负责汽车三包规定立法的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中国之声专访。

  仅仅不到两个月前的广州车展上,梅赛德斯奔驰展台前乱作一团。前来维权的车主说,上百万的奔驰车,刚买一个月发动机坏四次、要求退车,而商家的态度很简单:我一不想给你退,二,我还想抽你。

  所谓今非昔比,“今”就是今天。千呼万唤的汽车三包规定一早火热出笼,奔驰车主“一个月发动机坏四次”的情况如果属实,就是最典型的退换货情形。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负责三包规定的立法工作,处长李明刚向记者介绍了适用退换货条款的四种情形。

  第一种

  李明刚: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

  第二种

  李明刚: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第三种

  李明刚: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第四种

  李明刚: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除此之外,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最后,如果符合更换条件,但销售者没有同品牌、同型号或配置不低于原车的汽车,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汽车三包就像手表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说到底,车还是个物件儿;但汽车三包又不同于其他商品的三包,毕竟,车要比手表复杂得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李明刚介绍,消费者除了运用常规途径维权外,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可以组织建立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专家库,为争议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李明刚:专家库的运用,可以由争议双方,可以由第三方组织机构,也可以由质监部门等相关部门从专家库来选择。这也是基于汽车产品的特点,包括汽车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诸多因素,维保、使用环境等等考虑而作的专门规定。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判定,一方面需要实验室检测、需要鉴定机构判定,同时也需要专家库的专家咨询支持。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8607240

编辑:孔明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