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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2019-02-02 19:1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相关回答,当中明确,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针对“201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方面表示,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记者今天也就此向12366进行了咨询确认。

  12366工作人员:根据相应的答问内容,目前要求的就是,不用自己做12万元所得的自行申报了。但如果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扣得多的、需要补缴税款的,这个再报就行。如果只是12万元就不用再报了。

  记者:就是说这个钱是2018年的(所得)也不用再报了,对吧?

  12366工作人员:是的。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也明确,对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