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11年来备受争议 最高检要求停用“附条件逮捕”规定

2017-07-15 19: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今后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不再适用已出台11年且备受争议的“附条件逮捕”。专家表示,“附条件逮捕”一直以来备受争议,实践中很少适用。

  所谓“附条件逮捕”,是指对现有证据所证明事实已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收集到定罪所需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经决定可以批捕。这意味着,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逮捕时,已有证据可能尚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因此,“附条件逮捕”自诞生起就伴随着争议。在一些专家学者看来,这一规定降低了逮捕标准,有悖“少捕慎捕”“疑罪从无”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表示,“附条件逮捕”规定名称本身就暴露了问题所在。

  新华社也曾报道,由于多种原因,附条件逮捕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对“重大案件”的范围不明确,尺度不一,有的地方对轻罪案件也适用附条件逮捕,存在“以捕代侦”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随后的2013年,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中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意见(试行)》,对附条件逮捕的适用标准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顾永忠教授表示,事实上“附条件逮捕”在实践中用得很少。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最高检;附条件逮捕;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