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试点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要求 探索信访法治化途径
2015-05-30 19:22: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30日消息(记者温飞)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2014年8月,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出台《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并分2批在9家试点单位进行试点,10个月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北京市东城区人力社保局社保接待大厅,在京打工的老薛正在向工作人员投诉自己的遭遇。
由于用人单位上错了自己的社会保险,老薛一年来给用人单位打了无数电话,但单位态度蛮横,不予解决。于是,愤怒的老薛选择了信访的途径。当得知材料准备齐全,就可以立案,老薛的表情终于松弛了下来,并不停地称赞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好。
老薛:他们态度非常认真,很耐心。
老薛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得益于北京市东城区人社局,积极探索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针对人力社保工作的特色,他们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保中心稽核、信访部门等 “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使各种信访投诉请求得到了及时就地解决。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社保局信访办公室副主任魏晶晶:如果来访群众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问题疑难棘手,将由信访主管局长牵头,共同会商,力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妥善解决群众的诉求。
2014年8月,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第一批试点单位率先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指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将厘清信访与其它途径之间的边界,使信访工作进一步回归本位,不断提高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舒晓琴:有利于回归信访的本位,构建法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编辑:朱琪
关键词:国家信访局;信访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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