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 符嘉鑫)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4月26日,是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布2025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白皮书,以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典型案例、年度报告、裁判要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解释等。

这些重磅发布不断释放我国将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的裁判规则,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最强威慑打击严重侵权,以最实举措落实严格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信号。

 

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显示,2025年,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涉AI生成内容、AI模型参数等前沿问题的民事案件;审结涉数据权属和交易等纠纷案件908件,同比增长25.6%。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起草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努力推动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明确数据纠纷案件统一由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审理,发布指导性案例,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

最高法发布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也将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李剑举例说:“要求坚持数据权益保护与数据开发利用并重,依法保护数据资源持有者、加工使用者、产品经营者等各类数据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

数据显示,自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共1471件。其中,2025年对故意且情节严重的505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18亿元,有力震慑了侵权者,有效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随着新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发布,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可以预见,侵犯知识产权的代价和违法成本将进一步显著提高,侵权损害判赔力度持续加大。比如,司法解释增加了侵害知识产权故意的情形。李剑举例说:“‘与原告达成和解并同意停止侵权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的’以及‘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控股股东、隐名设立公司等掩盖实际控制关系,或者签订免责协议,逃避侵害涉案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的’,这两种情形都可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

司法解释明确,以侵权行为为主营业务或者以侵权获利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将被认定为“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情节严重情形。李剑说到了某技术有限公司与周某某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法院对恶意攀附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注册商标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恶意侵权人赔偿金额2000万元,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主张,有力打击严重侵权行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品提供强有力司法保护。”

未来,司法机关将对恶意侵权全链条追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说到了“奔富惩罚性赔偿案”中,法院识破了侵权方“拆分环节、分工避责”的伪装,“认定关联主体长期分工合作构成共同侵权,在侵权获利基础上适用二倍惩罚性赔偿,判赔7056万元;同时对诉讼期间恶意减资逃债的,判决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实现了对恶意侵权全链条追责。”

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除了民事、行政的追责,司法机关还将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135件19102人。其中,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59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厅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刘太宗介绍:“最高检指导各地办理了一批侵犯关键核心技术重大案件,涉及芯片制造、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依法从严惩治,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维护国家科技安全和经济安全。”

最高检指导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等14人侵犯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涉案40多项技术信息估值达人民币3.17亿元,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打击恶意诉讼 遏制权利滥用

未来,所谓的“专利狙击”和“批量维权诉讼牟利”等不诚信行为将付出代价。最高法、最高检将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恶意诉讼、遏制权利滥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秉持‘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为而获益’和‘不使非诚信者渔利’的司法理念,让不法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诉讼权利。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让‘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编辑: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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