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总台记者韩雪莹 俞翔)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买、卖驾驶证分数是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不管是买分方、卖分方,还是非法代理的“分串串”,轻则行政拘留、罚款,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该违法行为不以牟取利益为认定标准,即便是朋友、亲戚之间帮忙代扣,也会构成提供虚假证言。
近期,上海警方全链条摧毁了一个在长三角地区流窜作案的“买分卖分”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他们驾车运送卖分人员持伪造行驶证跨省异地“代记分”,甚至诱骗其先行垫付罚款后“一甩了之”,让卖分人员“分财两空”。警方还对全国400余条“买分”违法线索展开追查,目前已有140余名“买分”车主被依法行政处罚。
去年,上海警方在数据分析中发现,有少数在上海没有任何生活经历的外省市驾驶员专程来沪,持他人车辆行驶证处理电子警察违法记录,这些异常违法处理主要集中在闵行、松江、嘉定等区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张浩回忆:“处理过程中出现了假的行驶证,而且这些假证样式高度相似,排查下来有可能是同一个犯罪团伙在实施大批量的‘买分卖分’行为。后续我们通过对卖分人员进行核查,发现他们并不是个人到窗口,而是被有组织地用车辆运送到上海。车辆轨迹显示,从临近的江苏省开过来后,车辆会陆续放下几名卖分人员到窗口持伪造行驶证处理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卖分人员被有组织地用车辆运送到上海(央广网发 上海警方供图)
违法处理露出马脚后,警方很快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频繁更换运送车辆,而且在驾车运送卖分人员至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均在较远路口即让人员下车步行,车辆则始终保持驾驶状态,以便随时逃离。
随着调查深入,专案组逐渐梳理出一条在长三角区域流窜作案,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实施“买分卖分”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产业链。专案组在近5个月时间里,先后赴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等5省15市,对从事“买分卖分”活动上下游全链条人员开展收网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查获伪造证件400余套。
张浩介绍:“经过收网打击,查明该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杨某为首,内部分工明确。杨某负责在网络上与外省市‘黄牛’联络,招揽买分人员并制作假行驶证,另有多名成员负责‘以每分可卖300元至500元’为诱饵招募卖分人员,并驾车运送卖分人员持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至长三角各地处理交通违法。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他们基本选择到社区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这种风险较小的地点,不会选择到专业的交警部门。”
卖分人员在窗口处理电子警察违法记录(央广网发 上海警方供图)
该犯罪团伙为什么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张浩解释,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有两种处理渠道:一种是通过网络,也就是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但是只能处理当事人绑定过的车辆违法;另一种就是违法当事人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去处理。卖分人员只能通过窗口处理买分人员的交通违法,买分人的车辆行驶证是必要证件。
张浩表示:“如果买分人员去寄递,中间会产生快递时间,行驶证有遗失的风险,所以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行驶证寄出去。这时中介就告诉这些买分人员,可以提供行驶证照片等信息,他们再联系一些能够仿造行驶证的‘黄牛’去处理。从目前制作的样式和工艺来说,这些假证和真的行驶证相似度极高,里面记载的信息也全部属实,在打击方面给警方带来了比较大的困难。”
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央广网发 上海警方供图)
张浩进一步介绍,犯罪团伙之所以使用假的行驶证,除了方便招揽生意、更易跨省“接单”,也是考虑这样做,“买分卖分”的上下家彼此就能不对接。在此基础上,犯罪分子还设计了更深的套路。
张浩表示:“在侦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比较奇怪的现象,一些车辆进上海时,车里坐了多名人员,在离开上海时,却只剩一名驾驶员。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其中还存在诈骗行为,卖分人员到窗口处理违法后,‘黄牛’会让其先缴纳罚款,承诺缴纳好之后和卖分钱款一并转给卖分人员,所以他们会在途经银行这些场所的时候,要求卖分人员下车去调取银行缴款凭证,声称方便支付后续费用。而实际上,卖分人员一下车,他们就驾车离开了。大部分卖家是‘本本族’,还是抱有侥幸心理,把自认为多余的分数对外出售,因为本身实施了‘卖分’行为,畏惧被公安机关处罚,所以很多被诈骗的卖分人员不敢报警。”
实际上,这些买分人员每买1分只需要支付150元至200元的费用,而该犯罪团伙在招募卖分人员时却承诺了更丰厚的报酬,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从一开始就并不满足于“一买一卖”的利润差,而是要把买分人员的钱全部赚到手,而卖分人员被骗扣分缴款后还得自掏腰包离开上海。
据了解,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另有5名犯罪嫌疑人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余犯罪嫌疑人因伪造行驶证、诈骗等行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央广网发 上海警方供图)
该犯罪团伙让买卖双方都“偷鸡不成蚀把米”,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买分卖分”具体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一是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二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三是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支队三大队警官钱勇补充介绍:“在‘买分卖分’过程中,当事人还会触犯到其他法律规定,例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也要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警方提示,“买分卖分”行为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纵容交通违法,危害道路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报名参加“学法减分”,在通过相应的学习和考试后可以扣减记分,每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个记分。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支队三大队教导员刘伟杰表示:“考试中涵盖了安全行车常识、紧急避险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等12个方面的内容,通过这样的学习,可以有效避免驾驶人在行车的过程中再次产生违法行为。我们还是希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使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更加平稳、更加有序。”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