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6日消息(记者周益帆 周洪)此前,总台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花千元购买演唱会门票,但现场只能‘看柱子’”的新闻。(此前报道:《中消协点名批评“柱子票”,文化演出市场该如何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演唱会热潮,与此同时,针对演唱会的消费投诉也迅速上升。

 

今年5月,有观众投诉某歌手演唱会主办方售卖“柱子票”,几经协商,双方未能完全达成一致,一些观众将演唱会主办方诉至法院。11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人民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围绕着哪些焦点进行了辩论?这一案件能为解决演唱会纠纷提供哪些参考?

共9名消费者因“服务合同纠纷”起诉某歌手演唱会主办方

此次共9名消费者因“服务合同纠纷”,起诉某歌手演唱会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售卖“柱子票”。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人民法庭对这9起案件实行了集中合并审理,案件于下午两点左右开庭。

在约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围绕着“主办方是否应提前告知‘柱子票’的存在及这些位置是否影响演唱会体验”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及辩论。

李微笑(化名)是9名原告之一,她向记者介绍,9名原告的请求事项主要有三方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演唱会门票款项,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上海市消保委支持诉讼项目书

原告方认为自己在消费环节遇到了欺诈行为,因此主张“退一赔三”。以李微笑来说,她购买了两张5月20日的演唱会门票,共计2598元,除请求法庭判令被告返还门票外,还要求对方支付7794元的惩罚性赔偿。“我买的是1299元的二层看台,两个人(票价)总共不到2600元。进场的时候就觉得在我视野当中有一根大柱子,感觉有一点懵,因为以前的演唱会无论是三面还是四面台,(都是)没有柱子的,也没有看到什么工作人员。因为是快接近于开场了,我们想坐着看一下情况,结果没想到(视线)几乎全程就对着柱子。”李微笑说。

被告方表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其中,关于返还演唱会门票款项,被告代理律师提出了共5点不同意理由:“第一,原告证据并不能证明他的视线被遮挡严重到影响其观赏演出,以至于达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要退还全部票款的地步。第二,演唱会的观赏体验不能完全由视线所决定,需要向法庭强调,现场的演出是由音效、灯光、节目、表演内容……以及道具布置等多项因素有机结合的一个整体,因此,演出服务合同从来都不是将观众可以全程无死角看到表演者作为评判主办方是否违约的标准;第三点,被告在本场演出的宣传资料当中,从来没有明确过舞台是没有柱子的,或者观众的任何视角都不会受到遮挡。”

涉案场次演唱会在网络售票时发布的座位图示 未明确标注柱子遮挡

同时,被告方表示,在两天的演唱会中,有其他观众在现场对观看区域及体验提出异议,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了调换座位或退票的处理。“本次起诉的原告既没有在现场提出异议,也没有中途退场,而是已经选择完整观看了演出,享受完了所有的演出服务,那么案涉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被告方说。

此外,在演唱会结束后,被告还在相关机构的组织调解下,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多位观众提出过解决方案,即补偿200元购物卡作为“心意金”,但原告并未接受这一方案。

有网友表示全程几乎看不到歌手

针对原告方提出的“三倍赔偿”,被告方不同意的理由是被告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不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张玉霞在法庭上回应:“在演唱会开始之前,原告方根本就无从知晓演唱会现场是有柱子和遮挡的,被告在布置的时候应当知晓,这对于原告是有侵权的。在事后维权的过程中间,被告给出的方案是无论原告购买时的票价是多少,都一律给予200元的心意金,原告不同意这样的协商方案是非常正当的,因为被告提出的调解方案是极端的强势和不合情理的。我们认为,这场演唱会之所以能够观看完成,是原告当时为了不引发更大的矛盾,而做出了很大妥协,但不意味着接受。”

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方提交了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和购票平台的聊天记录、与主办方的协商录音等在内的共十四组证据,被告方未提交任何证据材料。在质证环节,原告代理律师张玉霞提出:“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找到的关于演出经纪人考试的考试大纲第四节——演出安全管理中,明确规定了因舞美设施搭建而产生较严重视线遮挡的观众席位,是不可以作为可售票销售的,是为了避免因此产生纠纷引起现场混乱。”

15日的庭审中,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材料

张玉霞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更广泛的意义在于给所有主办方以规范。“我们提交的这些证据,已经穷尽了一个普通消费者可能收集到的所有证据,并且做了很严密的一个整理。我们也是希望通过本案在判决中予以认定,被告作为演唱会的一个主办方,在演唱会开始之前,已经明知视线可能被遮挡,但是没有去告诉消费者,他这属不属于欺诈、属不属于违约、是不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可以告诫以后的主办方,他们将来在主办的时候应当怎样做得更规范。”张玉霞说。

北京一家知名演出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认为,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说,也需要一个明确的、关于“遮挡”的标准。“我觉得观众他说对了一句话,我可以花钱买这个位置,但是你事先要让我知道我这个位置在视线上是有遮挡的。那么到底什么叫遮挡?我觉得这需要一个明确的界定。我们主办方也很无奈,因为有的时候现场需要收集观众的鼓掌声和欢呼声,所以放了话筒杆。即使只有五六公分长的话筒杆,观众都说遮挡了。”工作人员说。

今年9月,针对张玉霞代理的这起演唱会“柱子票”案件,上海市消保委曾出具过一份支持诉讼项目书。其中提到,2023年,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演唱会相关投诉超过7000件,因经营者与消费者对损害后果和赔偿责任难以达成共识,导致投诉多发,聚集度高。

15日的庭审结束后,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接受了中国之声的采访,他认为消保委方面也希望通过司法裁判,指导化解演唱会票务争议多、难处理的普遍情况。“它跟我们以前受理的消费投诉不一样,双方就它履约的瑕疵到底有多大,相对应的补偿或者赔偿的金额到底应该是多少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我们非常真诚地请求我们的公益律师,能够去参与到这些典型案件的诉讼当中去。一方面要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的诉讼,把一些规则明确化,从而改变整个行业和领域的容易产生各种争议的条款,如果说法院有相关的判决,再综合各方面的一些意见,我们也会给到企业一些相应的建议,让双方都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平衡点。”唐健盛说。

在15日的庭审中,审判长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接受调解,被告方表示愿意调解,但针对不同座位区域的消费者,要具体情况具体沟通,协商出合理的金额;原告代理律师张玉霞表示,将尊重9名原告的意见,决定是否接受调解。“关于调解我们是完全遵从原告的意见,希望能够通过这样一个个案(将结果)固定下来,成为一种类案。其实目的并不是一定要赔多少钱,而是以后如果主办方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这类案件就不会发生了。”张玉霞说。

审判长表示,后续法院将先组织调解,如调解不成,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原被告如不服判决,可再通过上诉来维护自身权益。案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编辑:郭雨密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