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侵犯人权,影响家庭幸福、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随着我国对拐卖犯罪的持续严厉打击,以及综合治理措施的逐步落实,拐卖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较2012年峰值下降77.95%,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拐卖犯罪手段、方式呈现一些新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日)发布四件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拐卖犯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依法从严惩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王某文从2001年10月开始实施拐骗、拐卖儿童犯罪,2006年因拐骗1名儿童被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继续流窜多地实施拐卖儿童犯罪。2015年因拐卖3名儿童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服刑期间,其他犯罪被相继侦破,被从监狱解回受审,查明漏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严捷:法院查明漏罪,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被告人王某文化名“王维”,单独或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共计11人,贩卖至广东省,非法获利19.9万元。加上已判案件,王某文以偷盗手段拐卖儿童共计14人,致众多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家庭破碎,给失子家庭造成严重身心伤害和巨额财产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安宁,罪行极其严重。

王某文作为主犯,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到案后对多数罪行拒不如实供述,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无悔罪表现。王某文被以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被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

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翁彤彦:人民法院对于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人贩子”,重拳出击,决不姑息。特别是对拐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及具有强抢、偷盗儿童,拐卖多人,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或卖给他人迫使卖淫,造成被害人或其亲属伤亡、精神失常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重判,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被告人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10个百分点。

加大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及伴生犯罪的打击力度

近年来,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以介绍婚姻为名拐卖妇女,其中部分被害人是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

最高法刑一庭法官助理石楚楚:这次发布的邱某江等拐卖妇女案中,2018年至2021年3月,被告人邱某江为谋取非法利益,以介绍婚姻为名,通过他人介绍,从监护人处收买或骗得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先带至住处控制,再高价卖予他人为妻。他拐卖妇女6人,非法获利共计19万元,并奸淫其中2名妇女。被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中,涉案居间介绍者和出卖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者也已被判决或另案处理。

翁彤彦:法院在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同时,注重依法惩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着力遏制“买方市场”。对收买犯罪应判尽判,对收买并有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虐待等犯罪行为的,依法数罪并罚。对违法办理或者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材料,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拐卖、收买犯罪共犯或者以其他相关罪名定罪处罚。

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出卖亲生子女也是犯罪

最高法发布的李某会等拐卖儿童案,2016年10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李某会与他的妻子张某荣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先后出卖5名亲生子女,非法获利共计47万元。二人分别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三万元。

严捷:法律绝不允许有任何目的、任何形式的人口买卖。子女虽然由父母生育,但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更不能被作为商品买卖。为非法获利卖儿卖女,严重侵犯子女的人身权利,为法所不容,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实践中,出卖亲生子女的原因较为复杂,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严格区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融合国法天理人情,审慎准确适用刑罚。

斩断网络“送养”形成黑色拐卖产业链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社交软件的广泛应用,涉网拐卖案件有所增多。有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和开放性,物色存在抚养困难的孕产妇,通过网络“送养”形成黑色拐卖产业链,犯罪较难被发现和侦破,危害性大。

石楚楚:此次发布的陈某雅拐卖儿童案中,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陈某雅通过网络获取他人送养子女信息,编造自己无生育能力、愿意收养等谎言,从送养人处先后骗取3名婴儿予以出卖,非法获利13万多元。案发后,陈某雅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提供被拐婴儿下落,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被依法从宽处罚,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这个案件反映出网络信息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与监测,阻断线上犯罪信息流通,也提示广大群众提高涉网拐卖犯罪防范意识。

翁彤彦:我们要看到,拐卖犯罪手段、方式亦呈现一些新特点:采用绑架、强抢、偷盗等手段拐卖的显著减少,采取欺骗等非暴力手段拐卖的增多;涉网拐卖案件增多,买卖双方、中介借助网络平台,通过暗语发布信息,线上联络交易,突破地域限制,隐蔽性强。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强化司法保障,加强对被害人的救助保护,助力源头综合治理。

编辑:梅钿梓(实习)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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