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1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韩雪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患者增多、健康意识提高,人们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日渐旺盛。不久前,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免陪照护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免陪照护服务”将如何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后顾之忧,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江苏省淮安市中医院的无陪护病房里,护理人员正在为患者胡先生翻身拍背。今年63岁的胡先生前段时间因为脊髓损伤导致截瘫,正常生活受到了不小的影响,而他的老伴身体状况也一直不好,于是胡先生决定住进无陪护病房。胡先生告诉记者:“我感觉非常好,家属可以无忧无虑地去休息,也不用为我再操心了,而且这里的护工责任心也比较强。”

“一人住院,全家忙得团团转”,这是很多患者在住院时面临的实际情况。一边是护士配置缺口严重,难以满足患者需要;另一边是家属为了陪护患者,工作生活两头累,想在市场上请到价格合理、服务专业的护工也要碰碰运气。两难之下,江苏、福建、浙江等地近年来陆续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由接受专业培训的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将病区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有机结合,实现无家属陪护或陪而不护。

对此,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前期探索经验,在此次立项指南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那么,“免陪照护服务”和此前的“无陪护病房”究竟有何区别?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告诉中国之声,从工作内容来看二者相差不大,但在服务提供主体、服务规范程度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邓勇表示,首先,“免陪照护服务”强调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提供服务,这些护理员是医疗机构的一部分,其岗位职责相对固定,在作为责任主体的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相应工作;而“无陪护病房”的护理员可能是医疗机构自行聘用和管理,也可能是与医院有合作的第三方公司提供。其次,“免陪照护服务”是国家医保局出台的护理类立项指南和价格政策通知,对服务价格、适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虽然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无陪护病房”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但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指导,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服务标准和质量可能也会存在差异。

据了解,通过组织专家研究论证,系统梳理原有护理价格项目,国家医保局以临床需要为导向,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将各省份目前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要求全国护理价格项目年内规范统一。这也意味着,2024年底前各省份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同时,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并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

邓勇分析认为,总体来讲,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员既有利于照护患者,也能够减轻患者家属负担。当前,“免陪照护服务”模式的推广具有一定可行性。“现在公立医院,特别是一些二级医院,经营压力是很大的,这时候就需要进行转型,可以考虑朝着医养结合、康复等方面的业务去发展,特别是提供‘免赔照护服务’就更有市场前景了,医疗服务人员队伍有望实现加速扩容,医院也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增量收入。我们认为‘免赔照护服务’政策落地实施,还需要在医疗护理员资质的认定审核、支付方式、医疗机构管理等方面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推广的过程中,难点还是有的,第一要注重护理服务的质量、保证专业性;第二是医疗机构如何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

在此前试点“无陪护病房”较为成熟的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多位医院负责人表示,“免陪照护服务”虽为医院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提出了新课题,但依然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医院的病房和患者管理成本,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沈富斌介绍,当地计划在总结“无陪护病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免陪照护服务”,把握好推广的节奏。“下一步应该由政府主导,各部门来参与,共同把护理员队伍的后续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护理费用也需要进一步探索,让患者能够提升就医体验感。”

沈富斌思考的问题,也是此次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中的重要内容。国家医保局明确,统一指导各省份规范护理价格项目,逐步优化价格水平;同时支持符合调价启动条件、医保基金运行平衡的统筹地区逐步调整优化护理服务价格,更好体现护理技术劳务价值,推动调价结果向护士薪酬水平传导。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朱同玉表示,基于此,护理员的培训、服务质量和队伍建设能否跟得上,也是一个新的命题。朱同玉说:“护理员队伍能否纳入‘助理护士’等,这样他们有职业的荣誉感、职业的通道,同时稳定性也会更好。所以我们还是要从体系上来解决这件事,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从事这个职业来解决目前的供需矛盾。”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老年病-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姚淮芳,2022年作为安徽省政协委员提出题目为《如何解决住院患者陪护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在她看来,在“免陪照护服务”模式下,护工将可能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其雇佣关系也会随之发生改变,护理员将是有资质证书、组织管理制度、适合各年龄段的一种规范化的工作。

姚淮芳说:“如果纳入到医院统一管理,由医保部门、物价部门给护工制定一个合理的工资薪酬,这样家属会减轻一些负担。另外,实行轮流值班制,护工有自己的个人生活,对心理健康也有好处。将来会由医院来管理护工,包括人员的招聘、工资的发放、各方面的安排,家属把患者送到医院以后,一切由医院管理,家属只要出应付的费用就可以了,这样才能够理顺这个关系。”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研究员张圣和则认为,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最终将有助于吸引并稳定更多人才从事护理工作,引导医疗机构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护理价格调整的红利传导到一线的护士队伍上,从而提高护士这一职业的吸引力,也能够让更多人才愿意从事护士工作。这样才能稳定并壮大医护人员队伍,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缺口问题。”张圣和说。

编辑:杨璇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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