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4日消息(记者王泽华 孙玲娟 刘少君)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原有矿业权登记管理政策基础上,放宽在综合勘查、矿业权转让等方面的限制,精简审批登记环节和申请要件的条件。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非金属矿产管理处处长王史堂介绍,面对疫情后经济复苏和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不确定性因素,《通知》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政策,鼓励勘查、促进开发,稳住经济大盘。

  王史堂:我们对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勘查方面进行了大幅的政策调整,除4种特殊情形外,探矿权人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无须办理勘查矿种变更(增列)登记。同时,为了鼓励“就矿找矿”,对矿业权转让管理放宽了一些政策限制,对矿业权登记申请要件等方面进行了精简优化等。

  “就矿找矿”是矿产勘查工作中传统和重要的找矿方法,找矿成功率相对较高。为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鼓励“就矿找矿”,《通知》规定采矿权人可直接勘查其采矿权上部和深部资源,无须再办理勘查许可证,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要求加强监管。对此,安徽省地矿局321地质队副总工程师陈林杰表示,这将有利于扩大找矿空间,使找矿工作部署更为合理。

  陈林杰:老矿山深部及边部“就矿找矿”以及模式找矿在上一轮安徽省“358”找矿战略行动中取得较大的成果。《通知》明确在已有采矿权的深部及上部开展工作,扩大了找矿空间,找矿工作部署更为合理,同时放开综合勘查,大大盘活矿产资源,激发矿业市场活力。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王史堂表示,《通知》是对原有矿业权登记管理政策的合并修订,既保持了政策延续性,同时也为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修改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王史堂:修订完善《通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维护我国能源资源安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矿业市场活力的硬措施。也能够进一步服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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