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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山两地货车GPS设备不兼容 车主"被"缴双重费用
2011-07-28 07: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资料图片:车载GPS设备

  中广网北京7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多位广东的大货车车主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400-800-0088新闻热线反映,珠海市和中山市的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在当地营运的大型货车都必须安装GPS设备,而两地指定的GPS设备却不兼容,导致车主缴纳双重费用。

  安装了GPS装置 才能办理营运证

  今年5月份,货车司机周师傅在朋友的邀请下来到广东珠海,准备在珠海做运输沙石的生意。可没想到的是,他把新车买好、牌照拿下来以后,却办不了营运证。

  货车司机周师傅:交通局告诉我,必须按照要求安装一个GPS的装置,然后去监控中心开证明,最后再到交通局,才能将营运证办下来。装一个GPS要交2000多块钱,每年还要交1080元的服务费。

  周师傅介绍说,拉沙石利润小,赚的是辛苦钱,而这几千块钱的GPS费用,对他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

  记者调查发现,珠海市政府于2010年制定并开始实施《珠海市道路运输车辆车载GPS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管理办法》,所有的大型货运车辆都必须安装车载GPS设备。珠海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如果不安装GPS设备,车辆就无法获批营运证。

  按照珠海市交通局的规定,12吨以上的大货车必须到指定的几家公司安装GPS系统,安装后还要每年向这些公司缴纳1080元的GPS服务费。在缴费完成后,交通局下属的交通信息中心将对GPS设备进行检测,并向车主开出一张“检测正常”的证明,车主拿着这张证明才能到交通局审批营运证。

  那么,交通部门强制货车安装GPS的目的是什么呢?记者在上述的《管理办法》中看到这么一段介绍:强制推广的车载GPS是一套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告、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

责编:路林强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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