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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临床数据造假入刑,能否药到病除?

2017-04-17 23:4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发最重要的环节;但长期以来数据造假却屡禁不止。对此,最高法院近日通过《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据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将临床数据造假骗取药品批文纳入刑事处罚,这意味着“造假者或将面临最高死刑的刑罚”。与卖假药同罪的药物数据造假,为何如此难以禁绝?

  孙华龙是北京某医学研究公司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部门的负责人,曾经为多家知名药企提供过药物临床试验研究的解决方案。在他看来,药物临床数据造假案之所以频发,处罚太轻无疑是问题的关键:“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任何一条有震慑力的(法令),连行政处罚都是很轻微的。这样一个法令出来以后,如果能切实执行的话,我想对改变我们整个国家药品的临床数据造假,应该是很有帮助的。”

  此外,由于过去监管不严,许多药企即使大规模进行数据造假,也能获得药品批文,逐渐引发恶性循环。孙华龙介绍:“有的申报方药企,曾经我们去竞标的时候,它希望花最少的钱,要你保证出阳性结果,事实上保证临床数据的质量,你是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经费去完成这个事情,如果这个价格完全不足以支撑这个临床试验,如果申报方明明知道,你还要求这样做,本身存在风险。”

  针对目前临床数据的监管存在的困难,孙华龙认为,临床试验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数据造假几乎在任何一个环节上都有可能发生,造假源头的多样性,给监管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在临床试验中,造假可以来自多方,比如研究者、临床研究协调员、临床监察员,或者是申报方药企,甚至也可以是伦理委员会的成员。”

  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另一方面,涉及临床试验的各个主体,也应该建立起相应的自查机制。一旦出现问题,各环节的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员工发现造假的迹象后,要报告到负责质量保障的高层里,然后成立小组去调查造假的可能性以及发现造假后如何应对等:“如果都能有这样一套机制的话,才能杜绝数据造假的发生。”

编辑: 张佳琪
关键词: 临床试验;药品;数据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