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全国有8401人因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被批捕,20513人被起诉。关于此次专项行动的办案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重点打击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专项行动中,要把行政执法全过程圈成一个闭环管理。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要执行到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处罚到人,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杨红灿说,此次专项行动连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强化刑事打击力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利雅介绍,专项行动中,药监系统着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首先是加强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强化飞行检查和境外现场检查,加大对血液制品、纳入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品种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毒麻精等特殊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

  吴利雅还介绍,药监部门将持续加强抽检监测。突出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监测结果的综合运用,加强说明书修订工作,探索完善品种撤市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与生产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持续保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随着电子商务、物流网络的快速发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呈现一些新的特征:犯罪产业链条长、跨区域作案日益增多;共同犯罪比例高,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更加精细;网络犯罪趋势化明显,全面查处打击难度不断加大。郑新俭表示,将深挖产业链条线索,追捕追诉遗漏同案犯。同时依托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推动实现同案同诉同判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