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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遗留存款30万元无法取出 九旬老人诉银行确认归属

2018-04-09 11:3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 见习记者马欢)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9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九旬老人起诉银行确认存款归属”案件。    

  本案原告王老先生是一位90多岁的老人,他起诉称自己与妻子于女士在1964年结婚,婚后收养一子,后来与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妻子于女士在2016年去世,生前在被告银行有一笔30万元的存款。妻子去世后,王老先生委托亲属去取这笔钱,由于连续输错密码,导致在取款时卡被锁死,无法从被告银行取出这笔存款,与银行多次沟通未果后,王老先生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妻子名下银行卡内存款及利息属自己继承并所有。

  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告银行答辩称为了保护储户利益,根据该行规定,在储户死亡的情况下,他的继承人可以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书到网点取钱,对继承权有争议的,网点需要根据相关判决执行。王老先生称,当时也去过公证处,但是涉及收养关系,又找不到养子到公证现场,公证处不能认定收养关系解除协议的真实性。王老先生只能到法院对协议进行认定,拿着判决到公证处后,公证处又需要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原件已经被法院认定时收走,补办起来很麻烦,为了这30万元折腾了两年多,王老先生不得已才诉至法院。

  本案当庭宣判,法官认为,于女士的30万存款中有一半属于王老先生所有,另一半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决定归属,由于已经和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因此应该由王老先生继承,确认30万元及利息归王老先生所有。本案法官建议老年人在确保银行账户安全的前提下,将自己基本的资产状况告诉值得信赖的家人,与此同时,老年人应当摒弃守旧观念,在生前立好公证遗嘱,遗嘱不仅是对自己遗产的一种交代,更免除了离世后遗产可能带给亲人的诸多麻烦。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