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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童经私塾教育考上大专 专家:我国未对“在家上学”立法

2017-09-15 10: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商丘9月15日消息(记者姜楠)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连续2年参加高考的河南商丘10岁女孩张易文,今年(2017年)报名参加了商丘工学院的单招考试,并以352分被该校录取。张易文从未参加过义务教育,而是在其父亲开设的培训学校读书,并称课程已读到高中阶段。这件事情引发网友热议。 

  河南商丘10岁女孩张易文并非第一次受到关注。去年(2016年)6月,年仅9岁的她,作为当年河南省年龄最小的考生参加高考,总分172分。第一次高考出分后,张易文报名参加高考复读班。经过4个月的复习,她于今年4月参加商丘工学院的高职单招考试,并以总分352分的成绩被该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录取,学制三年,学历层次为大学专科。  

  张易文与同龄人的生活轨迹截然不同。据了解,张易文在4岁时便进入家中举办的私塾读书,学习语文、数学、英语等,用一年时间学完了小学课程。除在高考复读班短暂的几个月外,她从来没有过学校教育经历。  

  借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与高职单招两次高考 

  去年高考报名时,商丘市招生办工作人员曾因其年龄过小,拒绝张易文的报名。张易文的母亲在商丘一所双语培训学校担任校长,为她合法出具高中同等学力证明后,张易文顺利获得报考资格。 

  而今年张易文是通过高职单招考试考上大学的。高职“单招”是指高职院校根据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评卷、面试、录取的考试。考生通过单招被录取后,无需再参加高考。   

  张易文考入的商丘工学院是河南省首批62所高职单招试点院校之一。目前,10岁的大专生张易文已开始入学军训。

  监护人不送孩子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要担责

  据张易文父亲介绍,张易文4岁时进入家中举办的私塾读书,学习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除在高考复读班学习短暂的几个月外,她从没接受过学校教育。这是否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有律师指出,张易文父亲在女儿已达到6周岁的情况下,未让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规定,涉嫌侵犯其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孩子可以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跳级,比别人快地完成义务教育。但是,不送孩子去接受义务教育,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她的父亲没有送她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当然,是不是按部就班地完成义务教育,这并不是法律所强调的。如果孩子表现优秀,可以在义务教育阶段跳级,国家对此是有特殊政策的。”

  张易文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自己仅是没有送女儿进入学校接受教育,是没有进行常规教育,并未剥夺女儿的受教育权。

  而熊丙奇认为,在家上学属于“灰色地带”。如果父母在家进行教育,或者送孩子去培训机构或私塾进行教育,有可能导致孩子辍学或者失学。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在家上学”这种教学形式进行立法规范,“义务教育是法律的规定,同时也符合孩子的成长规律。在此阶段,教育孩子不只是进行知识教育,还有身心发育和健康人格的培养。如果家长不去关心孩子人格和身心的健康成长,只是关心知识的学习,对孩子的长远发展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熊丙奇继续分析,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政府部门要监督监护人送孩子去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如果监护人不送孩子去学校上学,就要承担责任。由于有些家长存在个性化教育的需求,未来,是否对“在家接受教育”进行立法规范,是需要高度重视的。   

编辑: 王田田
关键词: 张易文;在家上学;高职单招;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