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2017-07-16 12: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16日消息(记者冯烁)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规模不断攀升,今年以来,国家网信办对这一行业的规范出来一波又一波。最近,“直播”又有新规定。

  前几天,国家网信办再打出一记重拳,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自昨天(15日)起,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工作。

  此次备案主体为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包括开办直播栏目/频道的商业网站新闻客户端),以及其他类互联网直播服务的企业。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中央(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主管主办的相关业务平台不在此次备案之列。

  通知要求,各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主动通知本地区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进行备案,明确所需材料、提交形式等要求,提供电子版《备案表》,并督促有关企业在接到通知30日内,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场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要认真落实备案有关要求,逾期不备案的违法违规企业,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对此,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杭敏表示,网信办此举主要从他律角度出发以抑制直播平台的乱序发展。随着规范的出现,网络直播市场中一些不健康行为会逐渐得到规范和纠正。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网络直播;网信办;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