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院宣判19年前绑架案 原判中绑架罪部分被撤销
2015-05-29 10:21: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福州5月29日消息(福建台记者高荣)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宣判,19年前的复兴绑架案三名嫌疑人陈夏影、黄兴、林立峰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
据记者了解,今天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发出官方消息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留再审一案,依法撤销了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和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杀人案,原审中三名被告被认定为嫌疑人。之后经过了多年家属向上反映和不断申诉,法院也进行了多次审理。今天上午,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最新情况,已经发出再审决定书,做出了以上的决定。
编辑:李沛真
关键词:法院;绑架案;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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