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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眼花法官”判错案已被逮捕 院长连带被记过
2012-09-18 13:1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中广网郑州9月18日消息(记者曹博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眼花判错案”法官处理情况,并表示,法官出问题,要对院长追责。而陕县法院院长何建中因“眼花法官案”,成为河南省第一个被追责的法院院长。
在今年4月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水涛在审判一起致3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肇事案的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赔偿的情况下,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重要依据,对肇事司机从轻发落,此案被曝光以后,这名法官自称是因为眼花判错案。这就是备受关注的眼花错案。
根据省高院发布的通告指出,对这起案件当事法官处理情况也做了说明,通报指出陕县法官水涛审理的被告人杨新华交通肇事一案时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存在承办法官枉法裁判,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制约不利等等严重错误,目前水涛因为涉嫌职务犯罪已经被逮捕,正在接受检查机关审查起诉。陕县法院的主管副院长霍建辰与水涛原来所在的刑庭庭长吕丙林,因为不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被陕县纪委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建中也是负连带责任,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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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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