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北风“急救”北京污染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央广新闻 > 正文

手机充电器无需再捆绑销售 消费者节省购机费用

2011-12-01 15:5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导读】12月1日起,手机充电器无需再捆绑销售。手机充电器无需再捆绑销售,对用户有什么好处?

  中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工信部相关机构已出台新规定,新送检的手机不再需要同时检测充电器,这其中的背后含义是,工信部今后将推广手机在销售时只卖手机本身,不再需要与充电器捆绑销售。这样,只要接口标准一致,用户可以任意用不同品牌的充电器给手机充电,一个手机充电器动辄上百元将成为历史。

  该规定将于12月1日实行,取消手机与充电器同时检测,今后,手机厂商不需要采购充电器,不需要充电器与手机一起捆绑销售。

  对用户而言,这将大大节省购机费用。以往同样接口的充电器在市面上只需要10-30元,但不少手机厂商会在出售手机时,将包含的充电器价格大大抬升,品牌越响亮的手机厂商加价越多。 其实对于所有手机来说,充电器都可以是一样的,没有一家大牌手机厂商,会自己生产手机充电器,充电器与手机品牌完全是两回事。

  对社会而言,也能够降低能耗,减少浪费。目前,每出售一个手机就要出售一个充电器,造成很多人家里充电器无数,浪费严重,也不利于环保。(中国之声编辑刘珏)

    工信部将出台手机送检新规 充电器不再捆绑销售

    手机充电器捆绑销售将取消 反应不一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登录平台或拨打热线电话 ,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8607240

编辑:蓝天鹏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