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钱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多位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称,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和浏览器推送的电商培训服务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在缴纳数千元培训费后,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培训,也没有产生实际效果,反而一步步陷入了缴纳更多培训费用的套路中。情况究竟如何?

 

培训广告

家住河南的张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今年7月,他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和浏览器上看到了关于电商培训的广告,广告中写着“做跨境电商,挑战月入30万”等字眼。出于好奇,张先生点开链接,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加了微信之后,他就发一些链接,让我们点进去,然后说几点有直播课,让我们听课。”

张先生告诉记者,直播课程的内容主要是如何轻松打造月入几万的跨境电商店铺,工作人员承诺会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耐心辅导,将来还会对店铺进行流量支持。

“我们要讲的主要内容是教大家零基础、无货源,一个新手小白如何打造月赚3万+的跨境店铺……”

张先生平日里空闲时间较多,看过了课程介绍后,他就打算做个副业,随即缴纳了3880元的培训费。缴费之后,工作人员给他发了一个链接,之后就逐渐减少了和张先生的交流。“微信怎么发信息他都是不回的,他只是在QQ上,你要是哪里不懂,可能问他一下,他有的时候会回。”张先生告诉记者。

直播课程介绍

张先生说,由于自己并不擅长操作计算机,看了培训课程之后感觉收效甚微。此时,工作人员又回复张先生,要想成功开店,还需要通过培训机构的内部考试。“如果你就是不会,那些老师讲课最后还会故意放给你信息,如果你不会操作,公司还可以替你托管,然后再收你的托管费,等于一步一步把你套进去。”

发现自己无法开网店盈利后,张先生想要退款,但几次和公司协商未果。

直播课程介绍

一名参与培训的大学生告诉记者,缴费后,工作人员发给学员的培训内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电商平台本身的页面,并不是所谓的“一对一”定制课程。“他们发的视频还有链接,大部分都是虾皮官方的平台本身就已经有的,(这些视频是)用来给这些开店的商家学习用的,不通过这样一个培训平台,这些卖家也是可以拥有的。所以其实就是他们把虾皮平台上面的学习视频发给他们的学员,然后为他们自己做宣传。”

此外,有学员在接受培训后,发现仍然无法运营店铺盈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又缴纳了9980元的店铺托管费,这一系列缴费操作,进行所谓的线上学习后,仍然没有取得效果。

据记者了解,遭遇类似情况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初步统计已经超过60人。

针对此事,记者也联系了提供培训服务的四川优商学电商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学习效果因人而异,确实存在部分学员由于没有达到学习效果而提出退款的情况。“为了营销嘛,可能一开始说的比较简单一点,但是学员报名之后,学习了一段时间发现还是比较有难度,会发现这个事情比想象中更难,就会有这种反映,就说不想学了或者怎么样。”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相关的事宜。

对此,多位学员表示,自己的退款或者协商申请并没有得到公司工作人员的回应。

除了跨境电商培训,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的兴起,类似“网红打造”“手把手教你带货”的培训层出不穷。一些看似诱人的赚钱噱头中,却隐匿着新型诈骗陷阱,使受害者深陷维权困境。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又该怎样加强监管?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如果宣传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并且没有提供相应服务,涉嫌虚假宣传。“广告内容为‘跨境电商培训项目’,但实际并未向消费者提供有效的服务,‘月入十万’也仅为宣传噱头,实际则一步步套路消费者交钱买一些提前录制的通用课程。显然,‘轻松月入十万’等内容并不真实存在,相关广告为虚假广告。”

韩骁指出,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以及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可根据其与对方订立的相关培训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以对方存在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合同款项。”

韩骁认为,平台应加强对投放广告的审核。“对于可能存在虚假的广告,禁止投放,同时开辟广告投诉通道,对于收到投诉的虚假广告,应立即停止投放,并进行相应审查。”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主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韩骁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规范培训市场,关键要做到三点。“第一,要提升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第二,提升企业的守信收益,降低守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超过守信成本,彻底扭转劣币驱逐良币,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逆淘汰效应。第三,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收益,降低消费者维权的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坚决扭转过去存在的消费者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