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3日消息(记者周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住建部通报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违规项目最新整改进展,记者昨天(22日)从该项目调查组了解到,目前该项目的整改方案还在制定中,经多方研讨,本着不浪费资源的原则,初步确定将原有关公雕像进行拆除,随后进行异地迁移,待整改方案发布后将立即展开迁移工作,工程或将历时数月。

  针对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过大、品质不高、题材不适宜等问题,住建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规将如何规范城市雕塑的审批和建设?城市景观的规划设计如何让公众参与?

  对于城市雕塑的管理,2006年,住建部印发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城市雕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住建部发布《城市雕塑工程技术规程》的行业标准。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汪科介绍,此次《通知》重点针对大型城市雕塑的管理、规划和审批展开,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汪科说:“以前城市雕塑是作为一个行业上的事进行管理的,但是没有想到最近对于大型的,在尺度、空间的选址、题材上出现偏差,从问题出发,做出一个明确。”

  《通知》要求,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汪科强调,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城市公共场所中的艺术品,是城市环境的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是城市精神风貌的重要标识,此次《通知》将城市雕塑上升至文化层面来统筹管理。汪科表示:“原来城市雕塑主要是考虑风貌景观等层面来认识,这一次在文件中专门强调了大型城市雕塑是城市精神、时代精神的一种反应,在城市公共文化方面体现它的作用,也就是在认识上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景观问题,是认识上提的要求。”

  《通知》要求,要加强大型城市雕塑管控、加强重要地区雕塑管理、加强重大题材雕塑审查。《通知》明确,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自然景观环境等重要地区以及城市重要轴线、景观节点上的雕塑建设管理,确保雕塑形体与城市功能、环境、空间尺度相匹配,雕塑内涵与城市历史、文化、景观风貌相协调,原则上不得在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范围和山水景观敏感地区建设大型城市雕塑。汪科介绍:“对于雕塑所在的地区,对于那些重要地区,比如像历史名城、风景区建雕塑提出一些要求,通过城市设计,怎么样合理进行选址,合理确定它的体量和题材。”

  同时,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过大、品质不高、题材不适宜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地方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汪科介绍,《通知》还完善了大型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审批机制,对于新建城市雕塑涉及纪念设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汪科表示:“强调怎么样对于大型城市雕塑进行规划计划的管理,因为大型城市雕塑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建设工程,我们这次要强调方案的比选、专家的评审、公众的参与,这次更强调的是方案的比选,不是简单委托做一个方案,而是说多方案比选哪个更好。作为重要地点还是要强调公众参与,要表达意见。”

  城市雕塑的管理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涉及到规划、审批、设计、维护等多个环节和部门。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霍丽表示,当前,城市职能部门距离落实通知的精神还存在一定认识上的距离和困难,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突破固有思维模式,共塑优质的城市雕塑大环境。霍丽说:“当前,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的认知,停留在盖楼、建桥、铺路是工程;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只是单纯艺术品,这条经纬线还未能融合。我认为,突破固有思维模式,还需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若大型城市雕塑建设能够纳入工程建设项目,会有助于城市的创新,是时代发展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