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李文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14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了一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情况。此外,北京市公安局还通报了一起两名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海外“代购”案件。

  庞星火介绍,2020年3月13日,北京市报告一例从美国输入的确诊病例黎某,国内户籍地为重庆市,长期定居在美国马萨诸塞州。黎某表示,2月26日至27日他在美国参加公司会议,其中一名同事后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3月1日晚,黎某出现寒战,未就诊,之后又陆续出现发热,最高39℃,伴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以及恶心、腹泻、肌肉酸痛、全身乏力等症状。庞星火说:“3月3日首次就诊于当地医院,给以奥司他韦治疗,3月5日、3月10日就诊于同一家医院,胸片显示均无异常。3月11日再次就诊于同一家医院,胸片显示肺炎影像,当地医院评估其症状后未收治入院,在美国3次申请核酸检测均被拒绝。”

  为进一步诊治,黎某及其丈夫、儿子一家三口于美国当地时间3月12日凌晨1点从洛杉矶机场乘国航CA988次航班,于北京时间3月13日5点到达北京首都机场。抵京时,海关对3人排查后,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定点医院。3月13日,黎某诊断为确诊病例,黎某丈夫及儿子诊断为疑似病例。庞星火介绍:“目前病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共确定59名密切接触者,其中14人在京,均已采取相应措施,其他人员信息已转相关省份。在此,真诚提示,我国境外居民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请及时在当地就诊,或采取居家观察,避免出行。”

  鉴于新冠肺炎已蔓延至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具有全球大流行特征,北京市疾控中心提示,近期不宜去国外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旅行或旅游。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说,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把握的是两方面的政策:“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了一起涉及境外疫情案件。潘绪宏说,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呈现加速态势,世卫组织宣布疫情已具有全球大流行特征,北京市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形势更加严峻复杂。2月28日,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规定“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入境人员,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

  然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时发现,王某国和于某为达到牟利目的,明知《通告》中“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的规定,仍故意违反,2月底从外地来京后,连续往返北京和疫情严重国家,为他人海外“代购”商品。潘绪宏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国、于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对二人进行集中观察,待通过观察期后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