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记者常亚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客户临时取消补位,仅限2人,新马泰9晚10天仅需3599元”“客户临时取消,日本5晚6日仅需1299元”……看到朋友圈、微信群里分享的特价“旅游尾单”出境游,不少人心动不已,但也有人反映说真假难辨。业内人士称,“旅游尾单”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纯粹的“旅游尾单”很少,多数被当作“噱头”吸引消费者。“旅游尾单”是“馅饼”还是陷阱?

  报团价格比机票和酒店价格还低的“旅游尾单”在朋友圈火了一把,有人心动不已,也有人质疑这是“新瓶装旧酒”的低价购物团。在朋友的介绍下,安徽的黄女士就购买过一次从安徽黄山到越南的出境游“旅游尾单”。

  黄女士称:“朋友圈看到一个导游说,因为有之前的客人订了这个团,临时有事去不了,团马上要发,很多东西没法退,所以等于她帮客人转的一个名额,从安徽黄山到越南,2000多元,大概比正常的团便宜800到900元。”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出去旅游,这次“旅游尾单”出行和以往的出行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没有被区别对待。“同进同出,如果要买东西,自己另外掏钱,她可能说的比较清楚,比如含几个正餐、早餐等,整个团都是一样的。”

  在从业多年的旅行社顾问经理杨金歌看来,黄女士这次的行程比较幸运。低价的“旅游尾单”虽然真实存在,但优秀的产品,往往旅行社内部人员或者是亲属会内部消化,除非真的来不及安排,实际上流到客人那边的很少。

  杨金歌说:“旅游的每个线路都是有操作成本的。出境有一个成团人数,如果达不到成团人数,这个团没法发出去。所以少一个人,损失的不是几千块钱的问题,机票会全部损失,包括地接等损失的更多,整个团队都会受影响,因此就存在‘尾单’。”

  相比之下,南京的王女士就有些郁闷了。此前她在网上看到了888元的港澳4天双人游“旅游尾单”,以为捡到了大便宜,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在这次行程中导游就像一个推销员,带她们到处进店购物,花了她三万元。“我想平时坐个飞机也要几千块钱,就报名了。最后找了他们,他们也不理我,后来我想也就不要找了,太麻烦了,就自认倒霉吧。”王女士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旅游尾单”的售卖对时间要求特别紧,一般都是在旅行团出发前一个星期左右,游客在订购一些旅游产品时如果价格过低而且数量又多,就要格外小心。看起来价格十分划算的“旅游尾单”,实际上很可能是用“尾单”作噱头的低价购物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旅游营销与电商系讲师李高广认为:“‘尾单’肯定有真有假,比如一些旅行团没有卖出去的位置;报名的游客退款的;还有一些旅游批发商买了很多,最后没有卖出的,这三种都算‘尾单’。还有一种‘尾单’是假的,有一些欺骗性质,比如去港澳这种老年团、低价游,以这种‘噱头’作假的。”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早有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活动,诱骗旅行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李高广称,“低价游”“购物团”现在正慢慢失去生存土壤,“旅游尾单”正逐渐被互联网公司当作一种商业模式,通过打造低价的爆款来吸引流量,带动其它正常价格产品的销售。

  一些大的平台还会利用自身较强的议价能力甚至自己花钱补贴,把正常的旅游产品做成“尾单”。李高广说:“比如我用正常的价格,比如1000块钱,去购买几个旅游产品,我补贴400块钱,变成600块钱,做成‘尾单’就行了。如果谈判能力足够强,正常价1000,我直接谈成600,其实‘尾单’就是我给你这个线路的价格比正常的价格低,至于我是真的是从商家拿到的价格还是我自己掏钱补贴成‘尾单’,你很难讲。”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称,真实情况产生的“尾单”是一种市场行为,也是一种合理的商业模式,但“旅游尾单”的品质要等同于消费者正常参团的品质。他说:“应该被严格监管的是以低价‘尾单’的名义,实际推销购物团及其他虚假宣传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真实‘尾单’的产品品质不能低,旅行社需要保证购买‘尾单’的旅行者得到同团其他旅行者同等的服务待遇。”

  王维维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出行,以免出现投诉无门的窘况。一旦遭遇不公平对待,消费者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到消费者协会调解、到相关行政部门投诉等多种途径维权,但要注意保存好相应的证据。“从选择旅行社的阶段,旅行者就应该注意留存旅行社关于旅行线路的广告文案,通过录音、录屏、截图等手段进行证据的留存,还有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购物发票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旅行社违约的材料;且消费者应该提出合理合法的赔偿请求,问题才能够得到良好的解决。”王维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