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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 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如何系统解决?

2019-07-09 07: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期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将未成年人保护、学校安全制度等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态度坚决地要求,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那么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都针对哪些问题?为什么说当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各地落实过程中哪些制度、做法应当尽快推广?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缘起河北某乡村小学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齐某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强奸2名幼女、猥亵多名幼女,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案经最高检抗诉,最高检检察长列席最高法审委会发表意见后,最高法终审改判,决定对齐某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主任、权益部副部长兰青说:“给教育部发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第一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系统性地解决,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不久,教育部回函表示,将会同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包括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违法犯罪信息前置查询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和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等。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今年以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或者单独派员赴四川、河北、江西、上海、江苏、福建、甘肃、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调研督导。”

  2018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多发趋势,最高检在调研督导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史卫忠说:“个别地方学校仍然存在着没有建立安全制度或者安全制度虚化的问题。比如我们在调研督导中发现一所学校仍然由男性宿管员管理女生宿舍,某地甚至又发生了男性宿管员猥亵女生的案件。对此,我们已督促有关学校立即整改,并对涉嫌犯罪人员依法追诉。”

  公益组织“女童保护”负责人、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说到对2018年媒体曝光性侵儿童案例统计调查情况,也多次提到“形势不容乐观”。她说:“在317起公开曝光的案例当中,熟人作案有210起,占比66.25%!从‘女童保护’近几年发布的报告来看,熟人作案的比例是一直居高不下的,最高的年份是2014年,比例达到87.87%。从210起案例中施害人和受害人的关系来看,师生关系案例有71起,占比33.8%,比例最高,说明学校需要有更完善的防范机制。”

  在上海闵行、浙江慈溪、江苏淮安、广东广州花都等地探索的基础上,上海市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晨介绍:“从事未成年服务的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还有游乐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等,这些行业都和未成年人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我们将黑名单扩大到不仅限于教育行业,我们的想法是在未成年人和违法犯罪人员之间建立起一个非常严密的隔离墙。”

  一个月前,广州市检察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据库”正式上线。数据库收录了广州市近三年性侵类、拐卖类等犯罪已决案件的信息。500多名有前科的人员被列入“黑名单”,无法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

  但是,有的地方有隔离墙,有的地方没有,就会有人钻空子。7月4日,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刘某林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他被确认曾于2006年在遵义任小学校长时因强奸15岁女生而获刑七年,出狱后到贵阳再次当上了教师。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分析:“需要形成一个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都可以方便查询的较大的数据库。只要有这种前科劣迹,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的,都不能够再继续从事与儿童有密切接触的工作。”

  近期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愤慨、揪心!7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河北调研时强调,“要落实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没完没了抓下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止司法机关,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正如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吴翎翎所说:“性侵害的防护教育我觉得从幼儿园就可以开展了。有些家长觉得性教育是不是开始得太早了,但是我想告诉家长的是,坏人永远不会嫌你的孩子小。”

编辑: 戚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