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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周年 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5974人

2019-06-27 07: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括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人民银行等八个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直接指挥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至今年5月,全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974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425人,“百名红通人员”58人,追回赃款142.48亿元人民币。

  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年来,如何布下追逃追赃的天罗地网,切断腐败分子后路?中国开展了哪些反腐败国际合作,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了怎样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2018年11月30日,外逃保加利亚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被引渡回国。从被抓获到完成引渡,姚锦旗案只用了44天,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追逃办主任罗悦明说,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国家监委统筹各方面力量,包括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等部门,形成国际追逃、引渡工作的合力,高效开展工作。”

  各单位通力协作、整合资源、高效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是中央追逃办成立后最显著的变化之一。而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监察法》的出台,各级纪委监委被赋予更多的职责,他们不仅是统筹协调者,更是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的主办单位。罗悦明说:“保方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承认我们国家监委是参与国际合作的反腐败机构,所以他们认为按照引渡条约,应该与中国国家监委配合合作。”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成立了省一级追逃办。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逐步健全起来。

  与此同时,一张反腐败执法合作国际网络也越织越密。姚锦旗案的顺利推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和保加利亚共同拥有一个有力武器——引渡条约。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郭晓梅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覆盖全球各大洲主要国家的追逃追赃条约网络,为我国开展境外追逃追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郭晓梅表示:“截至今年5月,我们已与78个国家缔结163项司法协助类条约(其中46项条约为十八大以后缔结),包括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及资产返还和分享协定。”

  中国还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推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框架下反腐败合作,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举办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培训班、中国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反腐败执法合作会议,形成“资产追缴国际合作十条倡议”,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追逃追赃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近年来,根据中央决策部署,中央追逃办和各地追逃办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开展“天网行动”、“猎狐行动”、集中发布“百名红通”、曝光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公布已归案人员后续处理情况,打好追逃追赃“组合拳”。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风指出,中国的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在实践中探索,逐渐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追逃追赃长效机制。黄风说:“有时候我也听到有些人评论我们这几年的追逃追赃,认为我们这是运动式的。实际上这几年天网行动和猎狐行动,我们都注意建立在追逃追赃方面的长效机制。包括反洗钱,包括防逃工作,这些长效机制实际上也有力促进了追逃追赃工作的开展,把有些追逃追赃工作成功的实践做法和规则法制化。”

  中央追逃办坚持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一体推进。防逃方面,紧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等监督薄弱领域,实现防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严格落实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追赃方面,持续加大反洗钱调查力度,打击地下钱庄,对国内涉案动产、不动产,依法应冻尽冻、应收尽收,努力实现赃款在境内“藏不住、转不出”。推动与重点国家建立涉案赃款查找、冻结、返还合作机制,利用政府合作、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各种手段,多措并举追缴赃款,努力实现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副主任张雁介绍,目前已在国内国际织就了一张资金监测的网络,最大限度助力中央追逃工作大局。“在国内我们主要依托金融机构,它可以根据反洗钱义务的履行情况有三项基本义务,包括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识别以及交易记录保存,我们在这个基础上关联国内各有关部门的信息,进行深度的数据挖掘和监测分析,可以精准指向一些腐败资金的交易情况。国际合作领域,我们目前和全球53个国家和地区,包含各个大洲签署了双边情报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双边的金融情报交换机制,帮助精准定位和追查追缴涉外资金和资产。”张雁说。

  作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链条的最后一环,人民法院的任务是依法公正审判外逃犯罪分子。对外逃犯罪分子的量刑既考量其到案方式,也考量其退赃情况。最高人民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裴显鼎说,去年新修订的刑诉法增设缺席审判制度,将成为追逃追赃工作的又一大利器。裴显鼎说:“被告人没有到案,但是通过缺席审判制度,可以最后宣告被告人的构成犯罪,甚至可以对他本人也作出定罪量刑,比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更进一步、更严厉。这项制度正在研究,尽快把它落到实处。”

  黄风指出,追逃追赃工作切断了腐败分子后路,有效遏制了外逃蔓延势头,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闭环。“非法资金转移以及犯罪后外逃往往是腐败犯罪和经济犯罪整个犯罪计划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实际上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威慑力量,有助于瓦解他们的犯罪意图,发挥预防犯罪的作用。”黄风说。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