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中泰红牛案件择日宣判

2019-05-30 12:3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5月30日消息(记者雷恺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昨天(29日)在西安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与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第一槌”。经过近4个小时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五件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此案是其受理的红牛系列案件之一,涉及红牛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五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分别于5月15日和5月27日就案件召开两次庭前会议,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定相关程序性事项。

  本次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各方当事人围绕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原告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代理人表示:“到底在本案中谁不诚信,我们认为是许氏家族以及许新雄,他们在以合作商谈的名义骗取了华彬家属的信任,打着合作的幌子,把所有的关联商标都骗取过去,蓄意挑起相关系列诉讼,在中国红牛发展到至今市场价值高达品牌500亿的情况下,他们想攫取中国红牛市场发展的果实,这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

  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代理人说:“对于被告来讲,这个案件也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案件。早在几年之前登记为被告7%股东的第三人就已经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确认红牛公司合约期限早就到期,更是在2018年10月份,第三人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清算之诉。换句话说,本案股权的归属直接决定了已经存续24年市场价值超过几百亿的红牛公司的生存与否,所以我们恳请法庭要尽一切努力查明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代理人提出:“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在国内法院有多起,在泰国也有,当事人之间围绕中国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控制权、合资期限、商标、公司利益、股权产生了争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分析:“案件本身的特点庭审过程中已经调查的很清楚了,当时红牛饮料公司股份究竟是谁的,因为在登记上是一家公司,但是原告又诉称它是代表我来持有,第三方又不认,这就产生矛盾了。而且这个公司是现在国内外很著名的一个公司,这样它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都很大,股权很值钱。究竟这股份是谁的?这是本案的焦点。我相信合议庭国际商事法庭会对这个问题做出非常准确的合法判断。”

  刘敬东说,本案是国际商事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的第一件案件,涉及到中外当事人。纠纷的妥善处理,对于促进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和审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刘敬东表示:“我觉得这个对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无论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国企业走进来,来中国投资,都有很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股权问题上,大家应当遵守所在国的国内法,遵守各国的关于公司管理的登记规定,这样就能避免事后带来纠纷带来损失。我觉得这个案子特别是在中国新外资法刚刚通过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加负面清单这种制度的情况之下,对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股权之间的关系,现在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不像以前是审批。这样更要求中外双方的企业家们、中外双方企业对这个问题要提高法律意识,要在中国或者在国外设立企业之前解决,否则就会产生类似今天这样的纠纷,所以我觉得这个案件的意义非常重大。”

  自去年6月29日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关于“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规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去年年底,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受理了涉及日本、意大利、泰国等国家当事人在内的第一批案件,目前已有部分案件进行了庭前会议、询问等程序。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需求也随之增多,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不仅顺应了国际法治发展的时代潮流,而且通过其公正、专业、便利且低成本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对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沈四宝说:“法庭拿起了第一槌,处理的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泰国与中国的一个关于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纠纷问题,确立股东身份的比较复杂的一个案子。不仅要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问题,我觉得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说,这一锤事实上表示了国际商事法庭走向一个发展的新阶段。国际商事法庭通过法治的方式建立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而且我们创造了东方的经验,就是调解和仲裁相结合,调解与诉讼相结合。”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