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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意见” 能否为未成年人支起保护网?

2019-05-30 07:5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5月30日消息(记者周洪)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些犯罪行为给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同时也严重损害了相关行业的社会形象。昨天(29日),上海宣布,在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

  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限制涉性侵犯罪者从业,能否为未成年人支起保护网?

  日前,上海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教委等16家单位会签并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意见》共12条,从适用范围、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关口的前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强制报告制度。

  上海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表示:“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要求应聘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同时,用人单位应落实相应的审查职责,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意见》建立了执行监督机制。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依职权对用人单位落实从业限制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对于拒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和个人,依法予以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意见》还明确了强制审查的范围。吴燕表示:“除了对教师、医生、教练、保育员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外,还包括保安、门卫、驾驶员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

  同时,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用人单位招募的志愿者在入职前也需进行审查。从业人员如果因实施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实施猥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将不被录用。

  《意见》将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纳入管理范畴,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象为未成年人的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文化场所等。

  经过分析发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犯可能性高,而且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犯罪隐蔽性更强,再犯预防的必要性非常突出。我国《刑法》规定了从业禁止、禁止令等制度,相关行业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有关于从业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但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措施,普遍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无法有效预防犯罪。对此,上海先行先试,积极探索。2017年,闵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有前科人员担任教师并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害女学生的案件中,在全市首次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曾经经办这一案件的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吴翎翎表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个物理老师其实在之前已经有了前科,但是这个老师虽然违反了刑法,却没有被剥夺教师资格,从法律意义上,他还是可以当老师。”

  吴翎翎和同事运用《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促成对性侵未成年人的加害者判处“从业禁止”,这是全国首例。随后,又在两个案子的判决中加入了这一内容。吴翎翎说:“我们就想到为什么不把它(《刑法修正案(九)》第37条)用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呢?所以我们就在案例当中大胆地适用了这样一个规定。他在刑法执行的一段时间内,禁止从事教育相关工作。”

  现行《刑法》第37条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多部门合力。2017年7月,闵行区检察院会同区综治办、妇联等9部门会签《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

  上海市妇联权益保障部部长陆荣根表示:“我们闵行区妇联就和闵行区检察院成功推动了法院对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成为上海市首例性侵类从业禁止案件。”

  闵行区在全国首创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和从业限制制度。截至2018年底,闵行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已对1000余名拟招录人员开展入职审查,并对相关行业的14000余名在职人员进行筛查。

  除了闵行区,长宁区也建立了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并在区内14个教育培训岗位增设了犯罪记录查询要求,对全区所有中小学及部分民办培训机构在职员工进行了抽检,禁止1名有性侵劣迹的书法班老师继续从业。

  2018年上海市两会上,姚海嵩代表认为,闵行区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当前人口流动性大、跨区域就业常态化的形势下,他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

  基于之前的探索和实践,在上海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上海多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并于2019年4月3日正式出台,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关口的前置。意见的出台也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据悉,上海各部门正在结合工作实际对这份《意见》进行细化和落实。限制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也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五年改革规划。限制涉性侵犯罪者从业这一做法正在向全国铺开。

  少年司法领域知名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表示:“全国应该建立这样一个网络系统,不光上海可以查询,如果这个人到其他地方,也可以查询。可以避免这些人在一个地方不能就业,跑到另外一个地方不能查询就发现不了。上海的探索对将来推动国家相关立法完善也很有意义。”

编辑: 朱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