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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布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

2019-05-08 07:2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7日),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了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涉及333个城市和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较好的30个城市和最差的30个城市被挂上了“红黑榜”。生态环境部表示,这个榜单今后将每季度发布。

  同样是在昨天,一季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也发布了。虽然全国优良水体比例同比增加,劣V类水体有所减少,但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严峻,山西、辽宁两省就以20个劣V类国控断面的数量同列各省之首。每季度发布的排名榜单能否让地方感到压力,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参与此次生态环境部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的城市涵盖所有设置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全部2050个考核断面里,包括了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和110个入海控制断面,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及浙闽片等三大片区的主要河流和重点湖库;首次发布的排名显示,2019年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雅安、来宾、云浮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三,吕梁、营口、邢台、辽源、晋中、茂名等30个城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副司长胡克梅坦言,进行排名,是希望“复制”大气环境质量排名的成效。“大气十条公布之后,通过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倒逼地方政府,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布水环境质量排名,也(希望)能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水环境管理由总量减排向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来转型。”

  除了质量排名,还有“变化”榜单,生态环境部昨天同时发布了333个城市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改善或变差程度的排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研究员嵇晓燕说,这样的设计是为了能够全面反映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即便是此前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的区域,如果切实采取措施提升水质,一样可能在“变化”榜单中排名靠前。嵇晓燕表示:“环境质量的排名跟它天然水资源的禀赋有一些关系,上游来水比较好,可能占一些便宜,到下游经过一系列的城市之后,相对来说比较差一点。所以我们又公布了这个‘变化’排名,同时把质量排名和变化排名公布出来,也是给大家一个对照,可以完全反映出实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为了数据更全面客观,根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凡涉及上、下游城市的出入境断面,均纳入上游城市排名;存在往返流的断面按照年度主流方向,确定上游城市进行排名;涉及两个或多个城市界河的断面,同时参与所有涉及城市的排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数据能够比较全面反映城市水环境质量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榜单里,吕梁和营口仍然排在了改善幅度“相对较差”的前两名。这也与生态环境部7日发布的前三月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一定程度上相印证。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Ⅰ-Ⅲ类的优良水体比例同比增加8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的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3.6个百分点,但山西、吉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等6省(区)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两项目标达标时序进度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山西、辽宁两省各有20个劣Ⅴ类国控断面,并列各省劣Ⅴ类国控断面数量之首。

  2015年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此前,时任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也曾表示,水环境质量恶化且持续未能改善的地方,将被约谈。

  生态环境部表示,今后将每季度开展排名工作,胡克梅说,这将有利于促进区域、流域内城市间水环境质量比较分析,推动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这个排名,用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倒逼的方式,为管理服务,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公众参与,调动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也倒逼地方政府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