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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财政部: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5%左右

2019-03-21 08: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1日消息(记者朱敏)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家明确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有人担心,养老金会因此减少或受到影响。对此,人社部部长张纪南两会期间的回应掷地有声:“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我们有能力保证养老保险的及时足额发放,而且政府工作报告这次还明确了今年还要适度地提高养老待遇。”

  具体的措施很快到来。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听到这一消息,安徽六安的杨阿姨难掩喜悦,自退休以来,她的钱袋子越来越鼓。“我是2010年退休的,那时候的退休金是每个月1600多块钱;退休大概一年多,我赶上了调整,没想到我一下子涨了700多块钱。后来记不清是哪一年,又加了一次退休金,每个月加了有四五百块钱;再就是养老金并轨的时候,我们的退休金涨了,我每个月现在是3500多块钱。”杨阿姨告诉记者。

  今年的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张翼指出,这一调整办法能够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时兼顾激励的原则。他说:“调整适当地会向低收入人群倾斜,总体上平均是5%,但会稍倾向低收入人群,原来收入高的人群,调整的增长率就相对稍低一些。”

  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文炯看来,我国基本养老金调整正趋于理性:“我们社会保障当中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证养老金购买力不下降,另一个原则是适度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前些年,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比重大一些,这些年逐步趋向于更重视保持购买力不下降。这表明养老金政策越来越理性。”

  2019年总体调整比例虽然与2018年持平,但张翼表示,在已经增长的基数上再增长,绝对增长额实际高于2018年。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基数增加到一定比例,提高后的绝对值比原来要高。同样是增长5%的情况下,实际比去年增加的钱数要多出一点,对退休人员的收入提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公平的基础上,有些人缴费的年限、缴费的比例与国家‘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密切相关,因此从现行的结果导向上,让大家看到,你交得越多,将来给你养老金时增长的弹性也越大。”张翼说。

  从时间进度上看,各地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补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以实现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机制的统一。何文炯分析,这一调整将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差距进一步缩小。

编辑: 赵亚芸